习近平总书记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长三角地区是长江经济带的龙头,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走在前列,也要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上带好头。
目前,长三角绿色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三省一市各方面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不均衡。长三角在绿色发展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应该从哪些方面发力?《国际金融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志青、上海财经大学能源经济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邵帅、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刘佳奇。
《国际金融报》:目前长三角的绿色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李志青:目前长三角绿色发展已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但从外部看,与国际上最重要的几大城市群相比,在生态环境质量、排污管理治理等方面,长三角的绿色发展水平还存在很大差距。究其原因,与长三角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有关。
从内部看,长三角也存在较明显的不均衡。在41个城市中,上海、浙江的城市绿色发展水平相对比较好,即使是在同一个省份,城市与城市之间差距也比较大。我们的研究团队专门做过长三角41个城市绿色发展水平的评估分析,各地在标准、体系、治理能力等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此外,长三角的绿色发展与发展目标相比,还有很大的不足和差距。生态环境也是一种营商环境,绿色发展要服务于整个区域经济的发展。目前,长三角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一大短板正是绿色发展,这既有空间、资源等禀赋的原因,也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经济结构发展效率、营商环境等方面原因。
邵帅:长三角内部经济发展水平的空间差异,造成了各城市和地区经济增长与绿色发展的协调程度存在显著差异。长三角经济发达的核心城市在经历产业转型升级后,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经济增长与绿色发展的协同。而处于城市群边缘地位的欠发达城市,受要素禀赋等因素的制约,其经济增长与绿色发展之间呈明显的脱钩状态,因此边缘城市与核心城市之间的绿发展水平的相对差距呈现扩大态势。
长三角的绿色发展缺乏协同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受行政区划壁垒的限制,长三角核心城市在污染产业转移上往往首选本省内部的经济欠发达城市,造成了污染产业分布分散和重复建设等问题,而污染产业的分散不利于环境污染的集中治理,造成了长三角内部的污染扩散,加大了污染治理难度。
其次,长三角环境污染治理的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长三角三省一市之间山水相连,环境污染极易在区域内部扩散,但在主要河流和主要污染物的治理上还主要依靠各省市各自的环境治理平台和制度,导致各省市之间的环境治理各自为政,环境规制步调不统一,降低了整体环境治理效率,阻碍了区域整体绿色发展水平的提高。
刘佳奇:首先,绿色发展的空间及功能布局尚未完全形成。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的经济条件、自然条件存在差异且不均衡。虽然已经启动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而言,城市和乡村、平原和山区、产业发展区和生态保护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尚需进一步明确。
其次,生态优势尚未充分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长三角作为“两山”理论的发源地,一方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另一方面还需要继续探索和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
最后,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尚未完善。虽然长三角在生态补偿、绿色金融等领域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区域间的合作仍然“虚多实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规和规划不协调、标准不统一、执法不协同等问题。
《国际金融报》:长三角在一体化如何与长江大保护相结合?长江保护目前面临哪些困难?
刘佳奇: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达最差的“无鱼”等级,接近30%的重要湖库仍处于富营养化状态。因此,长江的保护首先面临的任务,是遏止流域生态功能的退化,逐步解决长江生态环境透支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当前,大量高污染的产业沿江分布,不仅污染物排放量大,而且有向中上游转移的趋势。同时,长江岸线、港口粗放利用等带来的问题仍然突出。这就要求必须通过合理布局沿江产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长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此外,相当比例的环境风险企业位于饮用水源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长江干线港口危险化学品年吞吐量大、运输量持续增长,固体危废品跨区域违法倾倒也呈多发态势。有鉴于此,长江保护绝对不能忽视对环境风险隐患的管控。
长江流域涉及干支流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于统分结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较弱,难以有效适应全流域完整性管理的要求。因此,为落实“共抓大保护”,还必须依靠法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体制机制。
《国际金融报》:长三角绿色发展当如何发力?
李志青:长三角绿色发展还需要高标准,要在测评标准、环境治理等方面更接近国际水平。如果标准定的太低,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就会面临很大的挑战。
在工具层面,最重要的是源头治理,尽可能地优化长三角区域经济的产业结构,特别是提升高端产业能级、提高亩产经济产出、单位排放产出等。
在末端治理层面要加大投入。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要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包括消费端和生产端的排放治理,一方面要讲究科学治理,另一方面要在基础设施上多投入,同时改善治理的制度环境。
第三,从根本上改变生产消费的理念。从制度、技术、市场工具、宣传教育“四管齐下”,治理水平才能够达到现代化。
刘佳奇:首先,整体谋划长三角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健全区域一体化国土空间管控机制。以空间规划统领城乡建设、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岸线使用、航运发展等方面空间利用任务,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其次,把保护修复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狠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是推挤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和尾矿库治理。二是加强化工、农业面源、船舶重点领域的污染防治。三是落实长江禁渔工作,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同时,切实保障退捕渔民就业和生活。
《国际金融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生态环境问题,绿色技术创新是突破口。目前,长三角在绿色创新还存在哪些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邵帅:绿色技术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所在,长三角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总体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长三角的绿色技术创新还处于较低水平阶段,技术创新的目标仍主要关注于促进生产率的提高,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生产与环境的相容性。绿色技术创新的市场化程度较低,绿色技术从研发到市场化运用的关键环节还未打通,造成了长三角在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上的绿色技术含量不足。
长三角应该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现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相容的可持续发展目标。长三角各城市之间应该建立绿色技术创新的协调机制,实现绿色技术创新的信息、人才和技术的共享和有效流动,构建统一的绿色技术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技术创新产品市场,加强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政策扶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同时发力提升区域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提高绿色技术创新水平的市场化运行效率。
刘志青:创新是绿色发展中的一环。目前,国内外有很多生态环境问题一直得不到很好地解决,比较典型的就是生态流域的补偿问题,需要市场、社会、政府多轮驱动,其中最主要还是要依赖于市场,通过市场解决上下游之间、不同流域之间的生态不平衡发展问题。
归根结底,经济和环境要取得平衡。目前,长三角总体上还是不平衡的,重心还是在经济上面,上海、浙江、江苏联合成立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所要探索的就是一条既能实现经济增长,又能很好地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和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路径。
《国际金融报》:长三角如何更好地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邵帅:首先,要警惕长三角各城市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扩大造成的整体绿色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和不协调问题。长三角各省市之间应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着力降低城市间的发展差距,经济发达城市要加大对经济落后城市的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消除行政壁垒对优质生产要素区域间自由流动的限制,实现核心城市与边缘城市之间的经济联合和技术合作。
其次,要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所造成的“本地利益至上”的观念,应站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绿色发展的视角和高度,因地制宜地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要素禀赋结构,合理安排、统一规划产业布局,尽量做到污染产业的集中布局、共同治理。
第三,建立起有效的跨省市污染治理合作平台,打破各省市污染治理各自为政的桎梏,改善区域内污染治理的“零碎化”状态,实现区域污染治理的统一协调和统一标准,才能从根本上实现长三角整体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绿色发展及高质量发展目标。
刘佳奇:第一,进一步强化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建立中央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共保联治体制。
第二,探索建立统一的区域产业准入和环保政策体系,推动“三省一市”间实现生态环境协同立法。
第三,从大气污染、机动车尾气等重点领域入手,逐步统一区域间的生态环境标准、规范。
第四,以长三角及其周边为整体空间单元,对生态环境保护按“大区域”统一进行规划。
第五,采取定期会商、联合执法、联合检查、联合监测、信息共享等方式,推进生态环境联动执法。
《国际金融报》:长三角绿色发展可以从哪里找到经济增长点?
邵帅:由于长三角三省一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省域内部城市的经济发展差距也较为明显,因此很难确定统一的经济增长点。各城市和地区应该根据自身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特征,寻找确定各自的差异化经济增长点。
比如,作为长三角核心城市的上海、杭州、南京、合肥、苏州等,应该发挥各自的资本和人力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创新,尤其是绿色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增长的关键突破口。而苏北、浙西和安徽大部分城市在做好承接核心城市的产业转移的同时,应该充分利用各自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当地的特色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带动当地的经济增长。
总之,长三角地区未来的经济增长一定要走与生态环境相容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经济高质量增长离不开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长三角各城市应该明确各自的比较优势,核心城市可以承担起绿色技术创新孵化器的作用,其他城市则可以承担起绿色技术创新产品的生产任务,二者相互协调、协同促进,才可能为长三角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打开重要突破口。
来源:长三角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