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布了《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2019)》。本栏目连载该报告的重点内容,以供各界了解我国绿色金融在地方发展的最新进展。本文是连载第十三篇,对绿色基金和PPP市场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一、绿色基金与PPP发展现状
绿色基金是一项专门针对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改造项建立的专项投资基金,可用于雾霾、水环境、土壤、风沙治理,污染防治,清洁能源,绿化,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态保护和气候适应等领域。
目前国内的绿色基金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交易所环保主题基金: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主要投资于从事或受益于环保主题的上市公司。其主要分为三类:股票型、指数型和混合型。这种类型的基金稳定性较低,更加灵活。与此同时,可能面临着操作复杂、财产混同的风险。
环保产业并购基金:环保类上市公司参与或设立,主要在环保领域进行投资。目前,我国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主要特点包括并购基金资金一般在10亿元以上、组织合作形式上主要以有限合伙制为主、设立上主要采取“上市公司+PE”模式。这种类型相比于前面的契约型更加稳定,但相应地灵活性便有所欠缺。且它面临多重征税,整个流程也较为复杂。
PPP模式环保产业基金:PPP模式和环保产业基金的结合,目前该种形式基金模式包括①环保产业母基金——通过“财政出资+社会资金”设立环保产业母基金再通过母基金出资设立子基金投入到环保领域,②环保产业子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社会资金”设立,③政府投资基金——各级政府财政出资并撬动社会资金参与设立投资基金。这类资金投资范围更加广阔,只有部分资金用于环保产业。它的稳定性适中,灵活性也中等。
我国绿色基金起步时间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2011年2月兴业银行成立了国内第一家绿色投资基金——兴全绿色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该基金主要面向绿色节能、新能源、环保性企业以及一些向新兴产业转型的企业。2016年8月,原七部委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由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
各省(区)建立绿色基金热情高涨,建立绿色基金的区域不仅局限于绿色金改试验区所在的五省。截止2017年末,我国由地方政府主导或参与的绿色基金达到50只,社会资本主导发起设立的绿色基金达到250只。财政部与国内数十家大型金融、投资机构共同在河南、安徽、贵州、云南、内蒙古、河北、湖北、山东等10多个省区先后设立不同规模的绿色发展基金,主要借助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推动绿色投融资。2018年,新增绿色基金数量出现了下降,2018年新增绿色基金178只,同比下降40%,主要原因为资管新规及理财新规相关金融监管文件出台,金融从严监管。《资管新规》正式出台后,资管产品结构设计面临去杠杆压力,绿色基金的备案数量出现明显下降。根据资管新规,在私募投资基金方面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私募投资基金应适用资管新规。考虑到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交易结构去通道、嵌套、分级、期限匹配等方面的严格限制,传统绿色基金结构设计将难以为继。
图1 绿色基金备案数量年度对比(单位:只)
二、各省区绿色基金建立情况
国内绿色产业基金通常是由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行业内大型机构发起或参与,引导公众投资方向,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地方政府设立引导基金的初衷是鼓励新兴行业创业投资,在新兴行业中节能环保、新能源属于绿色产业。这一举措利于充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发展投融资。
表1 近年我国新增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列表
数据来源:清科私募通,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截至2019年6月,我国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共建立33个,经济发达地区的广东、江苏、浙江数量较多,分别为5个、5个、4个。2019评价周期,各省(区)新增政府引导绿色(产业、发展)基金速度明显放缓,仅为9个,涉及浙江、江苏、贵州、甘肃、山西、安徽6个省份,新增基金数量减少与金融监管环境趋严有关。
图2 2017-2019评价周期各省(区)入库绿色PPP项目数
数据来源:财政部,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2019评价周期,新增绿色PPP项目数量同比增长的省份包括广东、云南、安徽、贵州、湖北、江苏等,其中广东共新增95个绿色PPP项目,数量远远领先其他省区。新增绿色PPP项目数量超过10个的有陕西、河北、福建、广西、四川。绿色PPP项目数量的持续增长,一方面,PPP模式可以有效解决绿色项目期限错配的问题,是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良好项目模式,另一方面,PPP规范化进程已经告一段落,未来PPP将充分发挥其优势面,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负担的前提下撬动社会资本,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新增政府引导绿色引导基金数量和新增入库绿色PPP项目数主要体现出当地政府对绿色产业投资和建设的力度。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绿色基金产品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该省(市)的市场主体投资绿色产业的积极性。
图3 2017-2019评价周期各省(区)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绿色基金产品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数据,2019评价周期,大部分省(区)新增绿色基金产品数量出现了下降,少数数量上升的省份包括江苏、安徽、江西、河南、山西、福建、山东、四川等。绿色基金建设情况受金融供给侧改革、监管趋严等因素影响较大。新增绿色基金数量前三的省(区)包括广东、北京、上海、江苏。
绿色金改试验区所在的省份,绿色基金发展比较活跃,但基金成立规模、种类差异不大。经济发达地区由于资本充足、融资方便、科技创新水平更为先进,更加具有优势。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投资者风险偏好更低,绿色基金投入积极性不高,投资水平受到限制。
参考文献
[1]苏丹, 姚林华, 邹博清. 构建绿色基金体系支持绿色经济发展的思路及建议——以广西为例. 区域金融研究. 2018年05期.
[2]单科举. 我国绿色发展基金运作情况探析.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8.
[3]安国俊. 中国绿色基金发展趋势. 中国金融. 2018年第19期.
[4]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进展报告2018
作者: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课题组
研究指导:
王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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