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Peggy
绿色债券即将迎来新标准,这被认为是一项“了不起的进步”。
近日,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共同起草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目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新版目录正式发布后获准发行的绿色债券都将以此为准。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绿色债券标准是行路指南。由于绿色债券现存的诸多标准略有不同,统一标准的呼声高涨。人民银行表示,随着我国绿色发展内涵不断丰富、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持续更新,之前制定的标准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
通过对比发现,新版目录兼容了既有标准。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2019年版)》高度契合,同时承袭了《绿债目录》(2015年版)的基本思路。分析人士普遍表示,新版目录实现了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在支持项目和领域上的统一,是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的一项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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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一:“断腕”取舍
一项重要的变化是,新版目录删除了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相关的类别,对部分项目的界定标准更加严格。
致力于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对此做出高度称赞,首席执行官肖恩·基德尼在接受采访时声称,中国这一改变是一项“了不起的进步”。
据了解,目前中外绿色金融标准的最大差异在于如何认定化石能源项目的绿色属性,主要国际标准均不包含化石能源项目。中证鹏元研发高级董事高慧珂表示,新版目录中删除的项目都是在国际绿色金融市场中质疑声最大、不被认可的项目类型。
人民银行研究局绿色金融标准课题组此前在《中国金融》上发表的文章中写道,我国将化石能源项目从绿色金融支持范围中剔除具备可行性。“当前我国产业政策限制新建类化石能源项目建设,原有大型化石能源项目的节能环保改造也已基本完成。化石能源行业不存在大规模的新增融资需求,且相关融资可通过非绿色金融工具进行。”
化石能源行业涉及“两高一剩”范畴,本次删减意味着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正向国际标准接轨。东方金诚绿色金融部负责人方怡向认为,此举意在接轨国际原则,提升“中国绿色标准”国际话语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推进我国能源结构的进一步绿色转型升级,增强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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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二:开放扩容
新版目录增加了绿色消费、贸易类项目类别,同时增加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2019年版)》中有关绿色农业、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分类层级,扩展了农业和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支持项目范围,这有利于绿色债券市场的持续扩容。
绿色发展已深入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方怡向认为,这样可以更好地兼顾了绿色产业链条的完整性,体现了对绿色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考量,促使厂商和零售商更加谨慎地对待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相关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消费者与生产者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值得一提的是,新版目录也放开了对部分项目的要求限制。例如,对绿色建筑不再有星级要求,只需满足相关技术标准,且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即可,不再要求达到二星及以上。
据高慧珂预测,债券市场绿色项目类型的显著增加,将刺激绿色债券发行量上升,预计2020年下半年及以后年度绿色债券的发行量将进一步扩容,绿色建筑项目发行绿色债券的规模会有大幅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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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三:可操作性强
高慧珂认为,新版目录对各绿色项目给出了具体的“说明/条件”,更具可操作性,便于市场对绿色项目进行准确判断,指导意义更强。
不过,在央财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刘楠看来,新版目录的操作难度略有增强,专业性要求更高。但是由于支持产业涉及范围有所扩大,预计未来会有更多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
方怡向表示,新版目录降低了绿色标准识别成本,旗帜鲜明地确定了绿色项目界限,有利于市场各方加强对绿色项目的识别和监督,将有效提升绿色债券业务管理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同时,新版目录的更新发布也将为绿色金融相关标准的统一制定提供重要参考,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动绿色金融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当下已有分析人士给出适时建议。刘楠认为,需进一步完善或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绿色项目判断“说明/条件”,尤其是“节能环保产业”和“生态环境产业”两大类,一些条目的内容比较宽泛,缺乏具体的指标和标准,容易造成多种理解。建议完善或新增指引性说明文件,便于对绿色项目做出准确判断,减少差异性理解。同时考虑到新旧目录之间需要过渡,建议留出1-2个月的适用缓冲期。
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分析师钱立华也发表相关建议,她表示,需要重视绿色债券标准和绿色信贷标准的一致与协同。例如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绿色金融业务参考的标准主要是绿色债券标准与绿色信贷标准。现在绿色债券标准修订版开始征求意见,绿色信贷标准的修订也在进行中,两者支持范围和分类方法若存在差异,将会对不同绿色金融产品之间的衔接造成影响,给商业银行绿色债券投放带来很大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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