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2020版目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0版目录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产业目录”)等政策文件为基础,将产业目录三级分类进行了细化,增加为四级分类,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6个一级分类、25个二级分类,47个三级分类和203个四级分类。联合赤道将2020版目录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以下简称“2015版目录”)对照,总结主要有以下变化:
(1)扩展支持范围、细化项目分类,提高目录可操作性。2020版目录主要新增了绿色产业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升级和绿色服务的内容,扩展了绿色农业、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分类层级,扩大了农业和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支持项目范围。
(2)覆盖节能环保产业上下游,全面促进绿色市场发展。将高效节能装备、先进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装备、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和大宗绿色农产品的贸易活动,新能源汽车和可持续建筑的购置消费活动纳入2020版目录支持范围。
(3)衔接国内政策,接轨国际通行标准。衔接“产业目录”将水力发电限定为“仅含列入《‘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的重点大型水电项目”,新增核电站建设和运营类项目;兼顾绿色项目国际通行标准,更加注重绿色项目的气候属性,删除2015版目录中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的相关类别,包括煤炭清洁利用和清洁燃油等煤炭清洁利用等类别,新增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建设和运营类项目。
2020版目录的发布为进一步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支持项目和领域创造了条件,也对第三方评估认证工作提出更高要求,需要从业人员从更科学、更专业的角度开展评估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