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学院执行院长 王文
王文
人大重阳是一所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现已拥有全职员工超过30人,聘请了来自10多个国家的78名前政要、银行家、知名学者为高级研究员,与近30个国家的智库开展合作关系。人大重阳旨在把脉金融,钻研学术,关注现实,建言国家,服务大众。2014年,人大重阳入围由美国宾州大学推出的、国际公认度最高的《全球智库报告2014》的“全球顶级智库150强”,列第106位,是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并行入围的七家中国智库之一。此外,人大重阳也是影响中国2016年度智库、2017年“一带一路”最有影响力的学者以及2017年“一带一路”研究最有影响力的高校智库。
近些年来,人大重阳在绿色金融研究上收获颇多,针对绿色金融与地方发展方面,我们总结出了不少亮点:
一、地方试点。
2017年以来,绿色金融领域最为重大的事件毫无疑问是绿色金融地方试点。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各试验区的总体方案 ,明确了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江西省赣江新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贵州省贵安新区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共8个试验区,作为全国首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主要在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夯实基础设施、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强化政策支持以及建立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等领域,探索实践符合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的绿色金融体制机制。
绿色金融地方试点的重要意义在于,绿色金融在支持绿色发展的落地实践中,立即显现出绿色金融供给端与需求端联动发展的强烈需求。
郁山古镇千古盐泉飞水井-彭水自治县旅发委供图
二、绿色改革。
在金融改革方面,五省(区)开展的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2017年6月,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区)部分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这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迈入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区域探索相互推动、相辅相成的发展新阶段。
近两年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先后组建了省、市、区多层级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市场化机制不断激发绿色金融创新内生活力,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项目投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初见成效,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推进,相关绿色信用信息共享水平提升,开展了绿色项目库及配套融资对接平台建设。
三、“两端”模式。
两端即供给端与需求端;五体即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支持体系、绿色金融组织体系、绿色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一库即绿色项目库,在绿色金融供需两端搭建通道。
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发表了《推动绿色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讲话,首次将绿色金融与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结合起来,将绿色金融从仅仅在供给端发力转变为供给端与需求端共同发力。在陈雨露的两端思想指导下,各试点区逐渐形成了“两端、五体、一库”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在绿色金融供需两端搭建通道,共同推进。
四、绿色信贷。
在银行信贷方面,作为中国社会融资最主要的类型,绿色贷款在绿色融资中占据主导地位。根据相关披露数据,中国21家主要银行绿色贷款余额从2013年年末的5.20万亿元人民币稳定增长至2018年年末的8.23万亿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达到9.62%;2018年绿色贷款比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速高6.1个百分点;绿色贷款增量占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量的14.2%。
从不同用途来看,2018年年末,绿色交通运输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贷款余额分别为3.83万亿元和2.0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1%和12.7%,全年分别增加5858亿元和2337亿元。从不同行业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绿色贷款余额3.66万亿元,同比增长19.4%,全年增加5954亿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绿色贷款余额2.61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全年增加2892亿元。
五、绿色债券。
在债券方面,自2016年启动以来,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势头强劲。根据《2018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报告》,2018年,中国发行人在境内和境外市场共发行了2826亿元人民币(428亿美元)绿色债券,同比增长12%,占全球18%。三年间,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存量规模已经接近6000亿元,规模也位居世界前列。
六、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在国际合作方面,绿色金融逐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国绿色金融的国际话语权和引领力显著提升。在“一带一路”推进中,中国主动运用绿色金融引导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产业,控制并减少污染型投资。
2018年11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与伦敦金融城绿色金融倡议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该原则在现有责任投资倡议的基础上,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一带一路”建设,致力于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2017年年底,法国、中国、英国等8个国家的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截至2018年,该网络已经扩展到19个国家的央行和监管机构。
最后,我再从发展绿色金融角度提供几点建议:
1,通过增加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绿色标准、增强环境风险识别和管理、加大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等方法继续推进绿色信贷。
2,绿色债券未来仍有巨大增长空间,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实现绿色债券标准的统一,规范认证体系,加强信息披露。
3,建议将全国碳市场建成一个更加包容更加开放的碳市场,注重与全国区域碳市场的有机衔接,注重与全球碳市场的互通,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碳市场的互通。
4,进一步夯实财政对绿色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财政贴息、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的财政手段,有效运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区域性的环保基金、PPP项目,以财政手段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金融发展领域。
5,商业银行应将环境风险防范纳入战略计划,完善并推广环境风险识别工具。
6,探索建立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在研究设计环境与气候因素对金融机构影响量化模型等方面做出努力;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出台相应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指引,营造良好的信息披露政策环境,提高数据获取的科学性和便捷性,助力金融机构提高识别、评估、管理环境相关风险的能力。
7,为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在全球政策和市场层面的持续发展,建议加强绿色金融多边国际合作,强化能力建设和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化。
8,建议在绿色金融地方试点中,尽快建立绿色金融标准和统计体系,成立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绿色项目的认证、评估、登记等服务,加大财政在建立绿色金融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中的支持力度,建立绿色项目库并推动与绿色金融资金的对接。
9,绿色金融应当在全球能源机构转型中抓住机遇,发挥更大作用。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学院执行院长王文在绿色中国大讲堂(彭水篇)上的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