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0年末,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到3488亿元,同比增长16.8%,较各项贷款增速高出2.6个百分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在保企业672家,保额约12亿元,保费收入1727万元,均居全省、全国前列。2014年至2020年,巨灾保险累计赔付超1500万元,较好地起到了大灾风险“缓冲垫”和社会“稳定器”作用。
强化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三方联动,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2018年深圳市政府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产品及服务创新。2020年深圳市人大审议通过全国首部绿色金融领域法律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为深圳绿色金融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建立了多维度、全覆盖的区域特色统计制度。将绿色信贷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纳入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估及监管评级体系。推动绿色保险先行先试,推出全国首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作为全国巨灾保险首个试点城市,率先搭建政府救助、巨灾基金和个人巨灾保险“三位一体”的巨灾保险体系。
此外,注重搭建共享平台。合作建立环境强制责任保险信息管理平台,降低绿色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性。深圳市地方金融局牵头发起成立绿色金融协会,为协调推动绿色金融提供组织保障。注重多方协同发力。注重主体责任发挥。注重业务模式创新。积极引导辖内机构把握绿色经济发展契机,创新绿色金融业务模式。
立足“双区”发展定位,充分运用深圳绿色金融的条件和优势。一是法律政策制度优势。颁布《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为全国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探索新路径。二是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三是绿色产业经济基础较好。2020年,深圳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1227亿元,同比增长6.2%。四是绿色金融实践经验丰富。2013-2020年,深圳20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年均增长率达26%,较各类贷款高出11个百分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巨灾保险承保模式不断完善。五是区域合作与国际交流频繁深入。如“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秘书处拟落户深圳,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可持续金融标准(ISO/TC32)制定,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牵头成立的“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FC4S)等。
深圳银保监局表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力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下阶段,将结合近年来国际国内绿色金融发展趋势,以及深圳城市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基础条件,助力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深化绿色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商业银行建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试点设立绿色金融分支机构。探索推动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相关评估定价方法。鼓励开展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探索“保障+投资”联动发展模式。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绿色金融业务、产品、模式创新。
二是要完善绿色金融外部激励与引导机制。探索研究绿色金融差异化监管政策。鼓励保险和信托机构投资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协调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对绿色金融领域信用增进和风险分担。将低碳环保直接补贴转化为保费补贴,充分发挥财政撬动效应。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从需求端刺激企业绿色转型。
三是要加快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信息披露机制、统计制度以及考核评价体系等制度建设。协调政府部门引导第三方认证、评估、评级等中介机构全流程介入绿色金融体系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推进公共环境数据库建设,搭建数据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