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兰根,男,汉族,管理学博士,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首席研究员。长期从事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的研究,江苏省333人才工程“首届科技企业家”。
2020年庚子新春以来,我们每天几乎把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新冠疫情变化上,但是就在昨天(2月17日)网上一则官微长文《2020,南极气温20度》再次让我惊愕不已:2月9日,巴西科学家在南极北端西摩岛测得高达20.75℃的气温,这是有观测记录以来南极洲首次测得超过20℃气温值。
同时在南半球,人们对过去半年干燥少雨背景下澳洲山火绵绵肆虐已经见惯不惊。同样在北极圈内,北极熊、海豹和海象等动物栖息地冰雪也在肉眼可见下消融。这过热的“天灾”,对地球来讲是一场劫难。根据欧洲哥白尼气候变化项目实验室的研究,从1850年到现在,全球气温升高了大约1°C。自有气温记录以来最热的七个年份全部产生于过去十年间(2010-2019),而最热的五个年份则全部是在自2015年后。从全球平均气温来看,以1981至2000年20年间的1月平均温度同比,2020年1月份平均温度高了0.77℃。可以肯定的讲,气候变化已成为当前人类面临的最大威胁,直接危及地球生态安全和人类生存发展。
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尽管在联合国推动下全球已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合作进程,并确定未来控制地表温升不超过2℃的目标,但是根据统计测算,到2050年世界GDP将增加至2010年的3倍左右,而碳排放则需要减少约50%,因此碳减排率需每年提高约4.5%以上,远高于工业革命以来生产率和资本产出率提高的速度。而当前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是如何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气候风险的关系。当前国际学术界一直在关注新气候经济的研究,重点方向不仅关注气候变化的影响与损失、减排成本与收益等传统经济学概念,更关注控制气候风险的同时,如何实现经济持久增长,把应对气候变化转化为新的发展机遇;在国际治理制度层面,不仅要关注不同国家间的责任和义务公平分担,更要关注实现世界发展机遇共享、促进人类和平共存。这其中,创新能源经济学和气候经济学理论来引导革命性变革和经济方式的变革显得尤为紧迫。此刻重读美国学者迈克尔. 柯利(Micheal Curley)所著《环境金融准则--支持可再生能源和可持续环境的金融政策》对我们来讲意义更胜一筹。
《环境金融准则》的作者迈克尔. 柯利(Micheal Curley)曾担任国际环境金融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Environmental Finance)创始人和执行董事,其在过去近30年间一直投身于环境金融领域。该书是作者在其从业经历和工作基础上形成、重点围绕如何制定有效的环境金融政策主题展开的一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著作。重点回答与解决了“环境金融是什么”、“哪些才是环境金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衡量环境金融政策是否有效”等。
作者在开篇中就从环境治理项目需要融资,环境融资的目标是成本最小化而不是收益最大化,而降低环境项目成本不能仅仅依靠融资需求与融资途径的有效匹配。作者认为需要从财政增收、政策制定、金融工具选择以及项目治理四个纬度,创造性地提出环境金融的23个准则。可以概括五大方面包括:环境金融的核心准则、政策准则、管理准则、财政增收准则、融资准则。其中,环境金融的两个核心准则:一是环境金融的根本目标就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环境效益。二是实现上述目标的方法是降低环境项目的成本。因此环境金融的宗旨就是降低环境项目的成本。
正如201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 席勒教授在其著作《金融与好的社会》中写道:“金融是一门研究目标构成的科学。金融学本身并不包含一个特定的目标,其存在是为了帮助实现其他的目标,即社会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环境金融就是运用金融法则公平、高效地实现特定环境目标的科学。当前我国正“从上而下”和“从下至上”双向探索构建绿色金融发展体系,从这方面来说,借鉴国际上前沿的环境金融理论与实践,探索出具有中国经验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样本”,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正因为如此,才有一批有志于从事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环境金融研究的专家学者,不断地引进和翻译国际上最前沿的理论著作,其中在中央财经大学绿金研究院院长王遥教授带领团队的辛勤努力下,我们才能有幸读到此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