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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绿金论道丨绿色金融·中研院专访系列之五十 束兰根:以市场化配置引领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

>2020-2-15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表示,此举表明了中国能源政策市场化导向逐渐清晰,是降耗减排、切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围绕上述话题,长期践行在科技金融与绿色金融第一线的束兰根博士阐述了他的看法。

(图为: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

 

 

市场化引领中国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走向

 

 

问:近日国家出台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答:此举表明,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资源。

 “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是这份《意见》所明确的主要内容。

《意见》显示,自2020年起,所有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确定。同时,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问:《意见》如何体现其市场化趋势?

答:为了确保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2005年就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

基于政策的大力扶持,中国迅速成为当之无愧的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冠军”,到2016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了5.58亿千瓦,占全国总装机的34%,接近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的30%;201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25.3%,不过水电占据大头,风电与太阳能发电以14%的装机占比仅仅发送了5.3%的电量。

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诸如“发展机制不完善、无序竞争、弃风弃光、骗补”等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

对此,有也观点认为,中国采用固定上网电价的补贴方式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这种“一味药材”强补的模式,对于推动产业起步与快速扩容效用明显,但也带来了国家补贴压力大、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不足等副作用。显然,相关管理机制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远不能满足可再生能源发电需要,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相应带来一系列问题。

因此,不少业内人士呼吁,资源配置的科学性、有效性是关键。

随着此次管理机制的调整,以及“以收定支、新增项目不新欠以及合规项目纳入补贴清单等措施的落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将具有稳定的收益。”也将逐步实现可再生能源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

 

 

 

绿色金融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

 

 

问:本次《意见》的发布,对金融机构的介入带来哪些利好?

答:对金融机构介入的利好是明显的。

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是我国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绿色金融的重点支持领域。近年来,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等方面都有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的丰富实践案例。

欧洲的经验也告诉我们可再生能源与绿色金融的相互促进。欧洲不仅是全球绿色能源的领导者,亦是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领头羊,在可再生能源融资方面引领世界的潮流。

中国是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资最大的国家之一。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的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重返可再生能源投资领域的第一把交椅,当年投资规模为834亿美元,但投资额同比减少8%,降至2013年以来的最低点。其中,风电领域投资增加10%至550亿美元,但光伏领域投资下降33%至257亿元,不及2017年历史高点的三分之一。未来,随着可再生能源行业补贴的退坡,绿色金融对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支持也将显得更加重要。

兴业证券的分析报告指出,此次政策确定了补贴发放规则和办法,意义重大,对于相关项目业主而言,“可以采用相关金融工具盘活资产,价值重估启动”。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新的管理机制建立后,随着以收定支、新增项目不新欠以及合规项目纳入补贴清单等措施的落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将具有稳定的收益。金融机构可据此作为评估项目的依据,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绿色能源予以支持,共同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可持续发展。

 

 

 

切实有序加强应对气候变化

 

 

问:作为世界可再生能源的重要一员,此次意见又将何如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答:《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宣布了2020、203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分别达到15%和20%的承诺。

此次《意见》在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要实现15%的目标指引下,根据相关因素(基金征收情况和用电量增长等),预计2020年新增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元,可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

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其中,对于可再生能源发电,通过从电价中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方式筹集资金,对上网电量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超过4500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风电装机2.1亿千瓦,光伏发电2亿千瓦,生物质发电2254万千瓦,为实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的15%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目前,我国正开展“十四五”(2021—2025年)能源发展规划的研究工作,其中一个重要任务是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为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的目标奠定基础。《意见》也为未来我国的能源管理和气候应对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引导。

另外,由《意见》打下的良好基础,也能为气候投资等未来一系列领域开创一个良好的环境。

 

 

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顾蔚

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   谈鑫

中国经济时报驻江苏记者站     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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