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态 | 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部程锋:将绿色金融外化成普适性制度
银行是中国绿色债券的承销发行主体之一,也是市场上绿色金融的主要供给者。对担心“融资难、融资贵”的环境产业上市公司,银行能提供怎样的解决之道?
9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举行了“环境资本赋能互动”——中国上市公司董秘俱乐部闭门研讨会(环保产业专场)活动。会上,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部营销开发处处长程锋博士,发表了以“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探索转型发展路径”为主题的演讲。
兴业银行早在2008年就采纳了“赤道原则”,这是一套自愿性金融行业基准,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融资项目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倡导金融机构对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尽到审慎性核查义务。
截至2019年7月末,兴业银行已累计为18000多家企业提供绿色金融融资超过2万亿元。程锋指出,目前兴业银行在全国紧跟政策导向,将绿色金融重点投向了当前比较热点的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地区以及长江流域。截至今年7月,这些区域融资余额超过6千亿元。“这些地区业务占绿色金融的比重是比较高的。未来的经济和绿色金融发展,这些区域是我们服务的重点,也是相关企业拓展投资的重点。”程锋说。
当前,兴业银行在绿色金融方面的重点投资方向为水资源、固废、轨道公交、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绿色金融的各个领域有不同的挑战、不同的困难,但总体来讲,业务发展得非常快,这也能体现整个环保行业到底是不是景气和是不是有前途。”程锋说。
在业务发展迅速的同时,程锋也坦言,银行在探索绿色金融转型的发展路径,而在把它外化为普适性的制度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近年来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绿色金融市场蓬勃发展,但随着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各级政府严控隐形债务,为维护金融稳定增加了监管要求。”程锋说,如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模式融资业务被限制,商业银行可参与的政府相关类项目融资较以往有所减少。
此外,程锋表示,对水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类PPP业务的融资,兴业银行已具备一定规模的融资业务案例。从实践层面来看,PPP模式各阶段的具体流程和操作要求,需要大部分商业银行的基层信贷经理不断去熟悉,才能更有效地把握项目成熟度与合作主体中标的可靠性。
在客户方面,程锋认为,绿色金融对环保企业进行金融支持,同样要考虑股东背景、项目产能规模、地方财力、银行分支机构设立情况等要求,通过绿色产品创新与合作模式不断创新,更好地满足环保企业,特别是中小环保企业的授信准入要求,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绿色金融也要遵循金融业基本规律,需要平衡收益和风险,保证商业可持续。”程锋说。
在产品应用方面,资本市场服务环保企业直接融资越来越重要,绿色债券、绿色ABS等业务在兴业银行具有大量应用案例。其中,市场上首单实现发行人主营业务、基础资产、募集资金用途均为绿色范畴的“三绿”ABS,也落地兴业银行。此外,兴业银行也对传统表内贷款“因地制宜”,及时抓住机遇,与上海市相关部门创设了“阳光贷”、与江苏省政府创设了“环保贷”等特色产品。“未来,我们会在主流产品提高应用效率、创新产品提高可复制性方面做出更多努力,更好地服务环保产业实体经济。”程锋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