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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中研院专访系列之三十二 束兰根::应对气候变化应成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目标之一

>2019-9-05

在8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的8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表示,下一步要把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一步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并与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等工作领域更好衔接。

对此,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认为,此举体现了我国将继续释放强有力的政策信号,确保兑现对国际社会作出碳排放承诺。

 

为兑现碳排放承诺打下坚实基础

 

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指出,中国会继续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确保兑现对国际社会作出的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达峰和强度大幅下降的承诺。将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任务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实现此承诺有何重大意义?

答:为了应对气候变化,2015年通过的《巴黎协定》,旨在将本世纪全球平均气温上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前工业化时期水平之上1.5摄氏度以内。作为《巴黎协定》的缔约方之一,中国承诺将在2030年左右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将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的比重提高到20%。

2018年我国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5.8%,2018年碳强度跟2017年比下降了4.0%,基本扭转了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不过,随着二氧化碳浓度上升,全球温度也随之上升。若想稳定温度,全球必须尽早实现净零碳排放,中国在其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

“十四五”规划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预计将于2021—2025年实施。此阶段刚好处于完成减碳排放承诺的关键时期。面临即将到来的“十四五”规划时期,只有进一步把气侯变化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规划,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强化工作的协调、协同,用现有机制和现有队伍来进一步加强管理,才能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并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继续作出应有贡献,为实现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碳减排的压力依然不小

 

问: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从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看,2005年是72.4%,2018年是59%,也就是说,在过去十多年当中,我们国家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基本上以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下降。是否意味着中国二氧化碳减排的压力减小,碳市场发展步入正轨?

答: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不意味着中国二氧化碳减排的压力减小。

中国早在2005年便以开发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和自愿减排量(Voluntary Emission Reduction,VER)项目的方式参与欧洲乃至全球碳市场,作为减排量的卖方从碳市场获得了不少实质性的收益。2011年,中国启动了自己的地方性碳交易市场,与欧盟一样走上了强制减排的道路。2011年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同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2013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19日,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先后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2016年12月22日,福建省启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成为中国第8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

但中国碳市场建设还存在监管机构设置、制度体系建设、市场运行主体界定以及操作层面等的具体问题。碳金融是低碳行业与金融行业高度融合的产物,碳金融产品匮乏说明低碳行业与金融行业之间缺少互动。目前在碳市场履约的企业大多是重资产型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固有的思维模式就是重经营、轻金融,而参与碳金融市场正好与前者背道而驰。与此同时,金融从业人员和机构不了解碳排放行业的经营情况,无法对碳资产进行定价,同时碳市场未能发展到有定价标准的阶段,如果资产无法定价,就无法进行其他一系列的金融行为。可见,低碳行业与金融行业之间互不了解对碳金融产品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很大阻碍,影响了碳市场的活跃度。

所以,从碳市场的长远发展看,势必要有完善的现货和期货市场,且伴随有丰富的碳金融产品,这就要求“一行两会”积极参与碳市场。同时,碳金融产品在金融行业中还处于边缘地位,金融从业人员对其不甚了解。为了今后碳金融产品的发展,必须加大碳排放领域和金融领域的交流互动,让金融从业人员知道碳市场运作机理,这样才能设计出适合市场需要的碳金融产品,促进碳市场的长远发展。

 

碳排放权交易有助于碳减排

 

问:在我国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答: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确定一定时限内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以配额或排污许可证的形式分配给个体或组织,使其有合法的碳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确保碳实际排放不超过限定的排放总量。

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有效的经济手段,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建设碳市场,有利于从源头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协同降低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有利于推动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同时有利于实现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成本低的企业可以多减排,通过碳市场将富余的配额卖给减排成本高的企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成本效益最优的方式实现碳减排。二氧化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PM2.5的主要成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均主要源于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燃烧,两者同根同源。碳市场在促进二氧化碳减排的同时,也可实现传统大气污染物减排的协同效应。

通过总量控制下的市场化机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已成为多数国家的政策选择。欧盟、美国加州、日本、澳大利亚、韩国和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纷纷建立了各具特色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建立全国碳市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中国经济时报驻江苏记者站  龙昊

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 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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