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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江苏打出绿色金融“组合拳”

>2019-9-02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担保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4个文件,明确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环责险保费补贴、绿色担保奖补等政策的支持对象、奖补金额及申请程序,打出“组合拳”为企业绿色发展添动力。

  业内专家表示,江苏省总体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量大,仅靠末端治理成本较高且效果有限,部分地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绿色化改造的融资渠道偏窄,资金成本高,要改变现状,迫切需要绿色金融的强力支撑。

  事实上,江苏省已构建绿色金融支撑体系,给生态环境建设、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部分地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绿色化改造仍然面临融资难题。

  去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绿色债券、环境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给予贴息,对为绿色债券发行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奖励,对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进行风险补偿等措施,全面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增量扩面。而此次4个绿色金融文件的发布是江苏省大力支持绿色金融服务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实践。

  其中,《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支持对象为省内非金融企业自去年9月30日起首次成功付息,且募投项目位于省内的绿色债券。具体贴息金额方面,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贴息持续时间为2年,单只债券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绿色债券作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重要金融产品之一,是当前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绿色直接融资较为有效的金融工具。”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刘苏阳说。

  在对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方面,文件明确,支持对象为自去年9月30日起进入上市流程的省内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明确的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方向。

  涉及到具体奖励金额,取得江苏证监局辅导备案确认日期通知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取得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公司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在环责险方面,文件明确,支持对象为自去年9月30日起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且保险标的位于省内的企业(单位)。补贴金额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单位)按不超过年度实缴保费的40%给予补贴。

  绿色担保奖补政策明确,支持对象为自去年9月30日起为非金融企业发行长江生态修复债券等绿色债券、江苏省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提供担保的省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奖补金额方面,担保机构为非金融企业发行长江生态修复债券等绿色债券发行提供担保增信的,每只债券给予30万元奖励,同一担保机构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600万元;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业务,对出现代偿后实际损失金额的30%进行补偿,单只债券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据了解,该省近期将启动2018年度绿色债券贴息、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奖励、环责险保费补贴、绿色担保奖补等资金申报工作,具体情况将在该省生态环境厅官网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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