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机制、监管、创新等多个方面对海南开展绿色金融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近年来,绿色金融在国内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重视,绿色金融的主要作用是引导资金流向生态环境保护或升级资源开发技术,对环保、节能等项目进行投融资,促进行业做大做强,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建立机制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土壤
方案中提出,建立绿色金融支持保障机制,支持海南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布的《2018地方绿色金融发展指数与评估报告》来看,目前海南省的绿色金融发展指数总分排在比较靠后的位置,排名靠前的省市份都有一个共性,就是拥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同时有分析报告指出,海南省对于绿色产业存在认识不足、经济结构以传统高耗能产业为主等发展障碍。
对此,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绿色金融在绿色产业之上,好比绿色金融是盛开在绿色产业枝头的“翡翠花朵”,一个地区绿色金融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绿色产业的发展程度,海南岛作为一个封闭的海岛,对于发展绿色产业有着很好的先决条件,尤其在设立试验区方面,地方政府的施展空间大有可为。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信贷支持
方案指出,发展绿色信贷,建立符合绿色产业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与监管考核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债券等业务引领、导向社会资本流入绿色金融的功能至关重要。
2018年3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海南省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中曾提到,从2018年开始,保持绿色信贷投放规模适度增长,支持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绿色金融产品。
据记者了解,目前海南绿色金融的主要驱动力仍集中在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他们对绿色产业投资或提供信贷支持时会更偏向于哪些产业成为了比较受关注的话题。对此,鲁政委表示,“在投资绿色产业时金融机构并不会偏好某一类产业,只要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机构就会去支持产业发展。”
积极扬长补短扩大权利质押融资业务
方案中提到,鼓励开展集体林权抵押、环保技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探索开展排污权和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企业的收费权质押融资创新业务。建立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的交易制度。
对于权利质押业务,鲁政委认为,只有稀缺才有价值,碳排放权的外部性范围比较大,对于海南岛来说不太容易控制,所以海南岛并不适合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但是海南是比较封闭的区域,区域内降水的总量是有限的,所以水权交易值得推广。
同时,鲁政委特别提到了最近几年越来越重要但进展却不明显的排污权问题,海南作为一个旅游岛,居民和酒店很多,应该重视环境问题,如果能推进将垃圾分类和垃圾管理等垃圾处理问题引入到排污权当中,将既可以增加绿色金融现金流还可以对绿色环保产业提供支持。
推动资产证券化鼓励设立产业基金提高流动性
对于推动绿色资产证券化方面,方案建议,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绿色发展产业基金,参与节能减排降碳、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其他绿色项目。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在环境高风险、高污染行业和重点防控区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据悉,包括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近些年积极响应号召,从绿色信贷业务、绿色金融产品、权利抵押贷款等多方面,共同推进着绿色产业的资产证券化与金融支持。
对此,鲁政委表示,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快慢取决于能否持续产生具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与此同时项目与绿色产业的发展密不可分,比如像一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绿色化等等。另据记者了解,从海南省绿色信贷投向来看,绿色交通、清洁能源、垃圾处理和节能节水项目在信贷总量上的占比居前,可见,这些绿色行业未来与绿色金融的粘合度将会逐年提高。
来源:证券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