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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丨马险峰:落实绿色投资原则 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2021-5-17

落实绿色投资原则 共建绿色“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合作论坛”发言提纲

 

中国证监会中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马险峰

(2021年5月12日 西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下午好!

非常高兴参加“‘一带一路’国际金融合作论坛”。

“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各国共同发展和共享繁荣创造了新的机遇。受到新冠疫情严重影响的2020年,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海外投资额仍然达到约470亿美元,其中包括太阳能、风能和水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总额达110多亿美元。健全绿色可持续投融资机制,深化国际合作,对克服疫情影响,恢复经济增长,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在此,我想以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建设绿色“一带一路”为主题,分享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参考。

第一,始终坚持把绿色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底色,贯彻《“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我国始终坚持把绿色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底色。2021年4月20日,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将建设更紧密的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加强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完善‘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多边合作平台,让绿色切实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底色”。今年4月22日,习总书记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的讲话中再次提出“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坚定践行多边主义,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方将生态文明领域合作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内容,发起了系列绿色行动倡议,采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等一系列举措,持续造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各国人民”。

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是大势所趋。气候危机是人类本世纪面临的最大危机。由于化石能源的大量使用,全球气候变暖、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的趋势明显加速。许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都处于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有些正在面临空气污染、水污染、植被覆盖率过低、荒漠化加剧等严峻的环境问题。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国家还是未来几十年基础设施建设占全球最大部分的地区。据世界银行研究表明,基础设施和建筑物都属于全球碳排放大户,当前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约70%。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实现否低碳转型是全人类能否成功应对气候危机的关键部分。加快推动在这些国家的绿色低碳投资,对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改善生态环境和强化全球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充分体现了ESG投资理念,是加强国际金融合作的一项基础原则,具有纲领性的作用。ESG是指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投资是指,在投资分析与投资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社会和治理因素,兼顾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ESG投资理念最早可追溯至2004年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写给50多位大型金融机构CEO的信函,信中邀请这些机构加入联合倡议组织,以共同将ESG因素整合至投资分析与投资决策之中。这一倡议组织就是2006年成立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的联合国责任投资倡议(UN PRI)。在UN PRI的积极推广下, ESG投资逐步发展成为发达资本市场主流投资理念。

《“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作为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的重要成果,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与伦敦金融城于2018年11月共同发布。除绿金委和伦敦金融城外,参与该原则起草工作的机构还包括世界经济论坛、UN PRI、“一带一路”银行家圆桌会、绿色“一带一路”投资者联盟、保尔森基金会等多家国际机构。总体来看,该原则在UN PRI责任投资倡议的基础上,从战略、运营和创新三个层面提出了七条原则性倡议,包括公司治理、战略制定、风险管理、对外沟通和绿色金融工具运用,供参与“一带一路”投资活动的全球金融机构和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采纳和实施,以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

自2018年11月原则公布以来,国际金融界反响热烈。截至2020年4月20日,已有39个全球大型机构签署了该原则,这些机构管理资产48万亿美元,包括参与“一带一路”投资的主要中资金融机构、以及来自英国、法国、德国、卢森堡、日本、中国香港、新加坡、阿联酋、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第二,以碳中和为目标,建立健全“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机制

碳中和是全球主要国家或经济体,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危机的共同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可积极发挥国际性倡议组织的力量,积极倡导《“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建立健全绿色投资机制。

一是建立“一带一路”ESG投资指引。中国在海外投资的环境管理方面,多采用目标国的环境标准,而多数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环保标准普遍较低。建议我国金融机构与广大投资机构,积极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并带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机构,在积极践行《“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基础上,共同探讨建立“一带一路”ESG投资指引,明确将环保和气候因素纳入“一带一路”投资政策中,强化对“一带一路”ESG投资活动的引领作用,严格限制高碳锁定项目(如煤电等),鼓励低碳投资项目,落实绿色“一带一路”政策,推进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二是建立“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环境/气候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与其他投资主体,积极采用国际组织、多边金融机构实施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与标准,加强管理“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将生态环境影响因素纳入项目评级体系和风险评级体系,注重对“一带一路”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影响的系统评估,以确保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比如,该原则秘书处组织有关机构开发了“环境与气候风险在线评估工具”,供成员机构免费使用。通过该工具,银行和投资者可以计算出项目层面的碳排放信息和强度,并与国内外同类项目基准进行对照,全面了解拟投资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可能面临的环境与气候风险。目前,该工具正在进行升级,拟纳入环境污染物排放、生物多样性和水风险等更多环境和气候风险因素。

三是倡导“一带一路”框架下广泛采用绿色投融资工具。推动成立多国参与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担保机构,分担风险、撬动社会资本进入绿色领域。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在中国证券交易所发行绿色熊猫债,丰富“一带一路”绿色投资产品。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基于“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环境信息披露,为“一带一路”ESG投资提供数据支撑。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证券交易所、行业机构开展包括股权、产品、技术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创造绿色金融产品的互联互通新机制。该原则项目库还与国际知名机构合作,建立了绿色项目库,推动带路地区绿色项目业主和成员机构更好对接,推动开展更多绿色投资,创新和运用更多绿色投融资工具。

四是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金融标准趋同、统一。在实现碳中和这一共同目标下,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都面临着传统行业低碳转型、绿色低碳产业亟需快速发展的巨大挑战。推动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等标准趋同,将有助于推动跨国ESG投资,促进低碳技术的广泛应用,防范跨国“洗绿”行为,助力全球经济低碳转型。

五是加强“一带一路”国家ESG投资的能力建设。我国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要力量,可借助多种双边和多边平台,在学习借鉴欧美ESG投资经验的同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沟通和交流,共同探索推动各国ESG投资的能力建设。建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数据库,将环境和气候风险的计量、绿色投资效益等统计信息纳入数据库。加强对“一带一路”绿色投资项目的环境/气候风险测算、环境压力测试、环境效益评估等方法学的研究,并就相关研究和实践开展讨论和交流,提升各方在带路地区开展绿色投资、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的整体能力。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来源:  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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