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在听取专题汇报及相关部门建议后,市委常委、江北新区专职副书记罗群指出:南京江北新区作为第13个、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一定要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尤其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两山论”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布局江北新区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这是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同时对下一步绿色发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整体规划管理,抓紧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具体举措,并安排具体工作对接人,排出推进时间表,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会上,罗群常委作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预算管理,抓紧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具体举措,并安排具体工作对接人,排出推进时间表,扎实做好相关绿色金融发展工作。
南京市委常委、江北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罗群
束兰根在汇报时指出,南京江北新区作为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点,肩负着对外和对内双向开放的重要使命,南京市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深化江北新区“两城一中心”建设、提升新区综合承载能力、加快新区改革开放步伐,全力打造江北新主城。而发展绿色金融在充分发挥江北新区在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战略中区域优势上具有重要意义,是全力推进江北新区绿色产业发展和新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抓手。
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院长束兰根
对江北新区绿色金融发展,束兰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江北新区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包括绿色产业规划、绿色项目规划、绿色园区规划、绿色基础设施规划、绿色金融目标规划等, 加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努力构建江北新区绿色发展的制度、体制与技术创新体系。
二是从体制上构建绿色金融发展格局,成立江北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区域、部门间合作,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以及差异化监管的手段,制订绿色金融发展扶持政策,开展体制机制的创新,以激发绿色金融市场主体活力,稳步推进绿色金融工作。
三是结合国标、因地制宜,出台一套地方绿色评价标准。在国家统一标准的框架下,结合地区实际环境状况和产业需要,因地制宜地出台一套绿色评价标准,包括《绿色企业认定评价办法》、《绿色项目认定评价办法》等,用于确定企业、项目、金融机构、产品的绿色属性。
四是推动创新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ABS、绿色PPP、绿色租赁、绿色指数等,在实际操作中,鼓励各金融机构会员单位对绿色金融产品进行创新,为传统行业针对技术升级改造、新设备采购、扩展融资渠道提供相关支持,使信贷资金向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环保节能等方向倾斜。
五是充分发挥省市两级基金引导作用,酝酿设立江北新区绿色发展基金。以基金引导投资绿色化,推动绿色产业、高新产业的领军企业、创新企业的培育、成长、变革、及行业整合。
六是发行绿色债券,为中长期项目融资。绿色债券是适合中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绿色项目(如地铁轻轨、污水和固废处理、新能源等)融资模式。我国2016年成为全球最大绿色债券市场。2016年以来我国已经发行约350只贴标绿色债券,融资6000多亿。依据《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依托联合赤道-中研绿金评估认证中心,加快中小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拓宽新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七是加快南京江北新区绿色产业数据库建设。依托专业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联合赤道-中研绿金绿色金融评估认证中心,全面梳理江北新区已有及新进企业名录,进行绿色企业、项目评估认证,构建绿色企业、项目数据库。
八是试点推广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当前,坚持可持续发展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重要主题,保监会和环保部正在起草相关文件,将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制实行的范围将包括多类采矿、冶炼、化工、皮革、危险品运输等高风险行业。其它绿色保险产品:绿色建筑保险、光伏保险、巨灾保险等。
九是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完善引进和培养绿色金融人才政策。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加强国际合作,汇聚全球资源,重点集聚金融资产管理、区域股权交易、科技金融和保险创新等新金融业态,支撑新区加快建设扬子江新金融集聚区,打造全国一流“新金融中心”,助推绿色发展。
十是探索发展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探索包括碳交易、碳源碳汇交易、排污权交易、垃圾排放权交易、污染许可证交易、环境使用权交易、低碳技术、环保技术、环保产品设备交易等,完善交易规则和定价规则,鼓励和引导区内企业开展环境权益交易。通过利用经济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繁荣环境金融衍生品市场、并通过广泛的国际环境合作和环境交易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