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徽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督察各单位对环保问题的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并针对长江及巢湖水污染治理问题安排专项督察。
昨天,“督察意见”发布。意见显示,与此前已完成反馈的六个省份相似,安徽在督察整改工作上也有不少短板,部分地方侵占长江沿江湿地问题突出,一些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部门不但未尽“守护”责任,反而为侵占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打掩护,成了事实上的“破坏者”。
重要任务未整改到位,个别部门打掩护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吴新雄通报,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安徽推动巢湖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退湖面4.5万平方米,修复损毁湿地43.1万平方米;同时启动巢湖半岛等5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工作。但督察也发现,安徽一些重要任务没有整改到位,个别部门还帮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打掩护”。
吴新雄:“安徽省林业部门一直隐瞒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侵占及违规调整问题,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巢湖市及合肥市巢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对整改期间风景名胜区高速云水湾项目违反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顶风建设14栋别墅等房地产开发行为未予制止,边改边建,违法建筑至‘回头看’时已基本建成”。
事实上,就在去年9月,也就是回头看进驻前一个月,生态环境部就曾因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违规侵占问题约谈宣城市市长。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典型案例资料显示,早在2010年3月,保护区管理局已经发现泾县开发区侵占保护区的事实;但随后,原安徽省林业厅与泾县政府就保护区和开发区边界问题擅自达成协议,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柏成寿曾表示,作保护区的“管理者”失职失责,导致602公顷保护区核心区被侵占,已经变成了保护区的“破坏者”。
柏成寿:“泾县经济开发区持续违规侵占该保护区双坑片区核心区,严重破坏了扬子鳄栖息环境。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过程中擅自变更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分区,声称泾县经济开发区没有侵占保护区,妄图以此规避非法侵占保护区的行为,安徽省林业厅对保护区内违规问题失察,性质恶劣。”
个别干部为违法企业通风报信
督察意见里,还对选择“造假”隐瞒问题的芜湖、亳州等城市点名。吴新雄通报,亳州市谯城区未对群众投诉问题认真排查,也未落实“对亳州市亚珠碳素有限公司及周边地区金刚石企业开展明查暗访”的相关承诺,为应对督察,谯城区甚至有领导干部通过微信群向企业通风报信,并直接指使、授意企业采取伪造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冲洗被污染的雨水沟、临时停产等方式敷衍应付。
而芜湖被发现,对群众举报的“企业倾倒工业固废问题”未做整改就上报“整改完成”
吴新雄:“第一轮督查期间,群众举报芜湖市华诚混凝土公司西南侧池塘内有倾倒填埋的飞灰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2017年8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报称该信访件已整改完成,实际直到2018年8月才启动整改工作。为应对督察,甚至在督察人员进驻前直接对填埋场覆土掩埋,性质恶劣。”
针对长江及巢湖水污染治理问题统筹安排的专项督察还发现,芜湖等沿江各市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重视不够,大量生活污水直接进河入江;安庆、池州等地非法侵占沿江湿地行为多发。2017年3月,安庆市经济开发区违法填占湖面建设园区道路,至2018年9月,累计填占湖面约450亩。
生态环境部:依纪依法问责,对问题绝不松手
目前,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已经完成对七个省份的督察反馈,同步发布的15个典型案例中,大多都存在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的情况,比如“山西太原多地照搬照抄整改方案”、“泸州大量污水直排长江”,背后的问题均是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说,对这些问题,生态环境部将盯住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刘长根:“我们要求地方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对确实存在失职失责的,必须依纪依法问责;针对整改不力,甚至无动于衷的,将再作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采取措施咬住不放,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
督察要求,安徽要切实解决巢湖一级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设问题,清理整治违规侵占长江岸线及江滩湿地问题,在30个工作日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国务院。
转自:环球网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