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确科创板上市和监管要求,并对ESG相关信息做出强制披露要求。3月22日傍晚,上交所披露了9家科创板受理企业。这9家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请的受理,标志着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在实践操作中,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同时也意味着高质量信息披露时代的启航。
一、科创板关于ESG相关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高质量信息披露是注册制的关键。上交所在谈及“保荐人推荐企业到科创板上市应关注问题”时指出,要求保荐人“对发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这表明了科创板对于信息披露的高度重视。事实上,科创板从基本原则、一般要求、监管方式和管理制度四大方面共27条对信息披露做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新增了行业信息披露、分阶段披露、调整适用的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上市审核问答》)中,又进一步强调了信息披露的方式和要点。
(一)高度关注ESG相关信息披露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科创板在上市规则中增设社会责任板块,对上市公司环境保护、保障产品安全、维护员工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做出强制披露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出现违背社会责任重大事项时应当充分评估潜在影响并及时披露,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这表明科创板已经开始对ESG信息披露给予高度关注,事实上在当下经济发展环境下兴起的科创板,对ESG的关注并非偶然,ESG投资作为可持续投资的方法论之一,其最终目的是引导高质量发展,而科创板对ESG披露的要求也体现了科创板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改革,对上市企业质量的重点关注,创新性的强调了ESG理念的重要作用。
(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要求更为严格
而在公司治理方面,科创板延续了先前主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并进一步强化审核标准和监管力度。显然科创板对信息披露的关注已经走在前列。一方面,这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防风险这一第一要旨息息相关。在硬指标外,从信息披露的角度来看,科创板有着更加严格的审核标准,全过程监管,强化信息披露,通过受理、审核、注册、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的信息披露要求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在注册制之下,信息披露是保障快速发审、快速上市中风险防范的重要手段;充分的信息披露将更有助于监管和投资者有效识别企业发展风险。另一方面,ESG领域的信息披露,则是在防风险的基础上衡量企业表现、引导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从《上市审核问答》来看,科创板优先推荐科创属性明显的优质企业来科创板上市,上交所也举办系列座谈会、员工培训会等,多次强调对科创板企业质量的保证,而ESG信息披露的意义则在于对“优质”的判断。
(三)强调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随着相关政策的愈发规范化,证监会逐步加大对上市公司违规的处罚力度,对上市公司规范运营提出更多严格的要求。2018年11月16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其中特别新增社会公众安全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当日即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80,*ST长生)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而本次科创板在上市规则中也列入各类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并在《上市审核问答》中特别对发行条件中“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进行解释。这都体现了科创板对企业质量的高度重视。
二、ESG是识别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
科创板高度关注ESG相关信息披露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由于ESG 理念在我国的起步较晚,目前很多企业没有认识到ESG 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缺乏自主披露的意愿。国际上ESG 理念的发展已经相对成熟,2018 年6 月,MSCI首次将234 只中国A 股股票纳入MSCI 指数。根据MSCI 的选股标准,上市公司ESG 信息的披露情况作为非财务指标被纳入考量之中,用以评估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绩效。因此推动我国企业ESG 信息披露的完善可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吸引更多外资进入中国市场。
另一方面,ESG绩效是企业信用品质的表现。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通过中国上市公司ESG表现与公司绩效相关性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ESG 表现与公司股票投资收益、公司经营绩效呈现正相关,与股票风险呈现负相关;通过中国上市公司ESG表现与债券违约机率相关性研究,发现上市公司ESG 表现和绿色表现越好,企业违约概率越低,债券收益率越高。通过建立完善的ESG信息披露体系,可以更好辨别企业的信用质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优质企业,从而带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3月21日,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江苏紧急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快构建危化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该事件的爆发,更突出了将ESG理念贯彻在企业发展中的迫切性。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内外部的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以构建系统性的安全发展保障体系。危害事件的发生与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对环境、社会造成的影响,忽视了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无关系,外部监管是督促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外因,最主要的还是需要企业从自身角度树立ESG的发展理念。在ESG方面表现较弱的企业,无形中为未来的不可持续埋下了隐患,而事后对损失的弥补远比事前对公司的强化管理需要更大的成本。
三、推动科创板优质化的政策建议
(一)建议尽快出台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指引
基于科创板对ESG信息披露的“先试先行”,希望上交所也能够尽快出台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指引,逐步完善ESG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为未来科创板及更多企业ESG的高质量披露提供参考依据,并最终完成强制全部上市公司进行ESG信息披露的目标。而当前科创板也要打好ESG信息披露的基础,为将来全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打造优质样本。
(二)建议各省证监局开展ESG信息披露培训工作
当前上市公司对ESG信息披露的认识不足,更缺乏自主披露的意识。因而建议各省证监局可以组织开展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培训工作,帮助企业更全面了解ESG。在此基础上,未来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可提前做好ESG信息披露的准备工作,注重企业信息透明度,企业能够更充分的认识到ESG投资对于理性分析企业高质量发展趋势的重要性,同时将ESG因子纳入公司战略。
(三)建议进一步完善ESG信息披露框架
此外,建议科创板在发审的过程中从关注企业发展质量的角度可以更加关注企业ESG信息披露的情况,未来可以进一步细化ESG信息披露的框架,尤其是完善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披露要求。通过鼓励投资机构搭建科创板的ESG评价方法学,筛选出ESG表现好的标的企业,从“优质企业”的角度运用ESG投资方法学,保障科创板的基本定位及高质量发展。
作者:
包婕 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中财大绿金院杭州分院)研究员
任玉洁 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中财大绿金院杭州分院)研究员
指导:
施懿宸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讲座教授、副院长,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院长,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实验室负责人。
转自:绿色金融
来源: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