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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绿色金融·中研院专访系列之十八 束兰根:七管齐下推进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

>2019-3-02

束兰根:七管齐下推进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驻江苏记者站 龙昊

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冉宪幕

 

 

(图为: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

 

自宣布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四个月以来,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正着手推进。在新的历史时期,长三角一体化如何践行高质量发展备受关注?全国两会前夕,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建议,应打造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改革创新试验区,七管齐下推进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促转型方面的巨大优势,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出现新格局

 

记者: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在中国全面奔向小康之际,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对我国改革开放有何重大影响?

束兰根: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提出了“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着力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更高起点的深化改革和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互配合,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这一战略决策。至此,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同‘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格局基本形成,这标志着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从旧有的从东到西、梯度式的平面化空间发展战略格局,向以经济社会生态协同均衡发展为目的,包含最高层次、中间层次、次中间层次与最低层次四个层次的,覆盖整体国土领域的、纵横交错的、立体化的统筹国家发展的整体发展战略新格局的转型。

我认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一方面能够进一步发挥长三角地区在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中的龙头与核心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升级,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共同形成三大区域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带动经济稳定发展,对我国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即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城市群更高质量一体化,进一步加快长三角的高质量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辐射的经验做法,更好地发挥长三角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中的带动作用,同时也有利于长三角参与全球竞争,加快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

 

(图为: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与应邀参加2019中国资本年会暨湖州峰会专家学者合影)

  

金融配套政策改革应是重头戏

 

记者:我们注意到,自1982年提出以上海为中心建立长三角经济圈以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至今已经走过近37个年头,这段期间里,长三角一体化概念上一变再变,空间上一扩再扩。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将有哪些新思路、新抓手?

束兰根:作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的最初尝试是“上海经济区”的提出,经过中断以后,在1990年代初重新开始起步,由自发倡议,到制度合作,并逐渐上升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

目前,长三角一体化已经到了全面深化的关键阶段,但在向纵深推进的同时,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如城市功能定位与分工不明晰,同质竞争仍较普遍,跨区域合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现实与隐形的壁垒,城际交通互联互通和一体化管理仍有较大差距,区域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长效联动机制尚未建立等。

因此,我建议,长三角一体化必须始终围绕国家大局、服务国家战略,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竞争。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金融配套政策改革应是重头戏,同时,绿色金融已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在长三角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开展绿色金融试验更具有代表性。

 

(图为: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

 

七管齐下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绿色发展

 

记者:您对深入推进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有何可行性建议?

束兰根: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绿色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强劲,这使得“绿色金融”成为金融机构发展的新的趋势和潮流。“五省八市”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已取得明显成效,以浙江湖州、衢州为代表的绿色金融改革更是成为长三角地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的“样板”。为此,应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快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促转型方面的巨大优势,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从国家层面研究出台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指导意见。

按照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定位,根据《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长三角各地经济发展特点,遵循“友好协商、规划引领、领域合作、项目带动、绩效显著”这“二十字”合作方针,充分借鉴美国东北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北美五大湖城市群、日本东海道城市群、欧洲西北部城市群和英国中南部城市群的发展经验,完善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顶层设计,指导长三角地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深入服务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高质量。鼓励和支持绿色产业、绿色企业充分利用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产品,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激励绿色服务主体大力创新绿色产品和完善绿色项目服务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积极构建引进、培养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制度体系,满足绿色金融发展需求;完善绿色金融监督管理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是加快出台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改革创新规划纲要。

我国已成为全球绿色金融领域当之无愧的倡导者和先行者,金融体系向绿色化发展的转型已是大势所趋。作为中国经济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长三角,大力推动地区内产业企业、金融机构绿色化发展是有的放矢的,制定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改革创新规划纲要势在必行。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应统筹区域内“三省一市”绿色金融发展需求,聚焦规划对接、战略协同、专题合作、市场统一、机制完善等方面加快出台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改革创新规划纲要。

三是建立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改革创新试验区。

参照“五省八市”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成功经验,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成立协调机制,在总结浙江湖州、衢州两市改革试验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绿色金融一体化试验。试验区要建章立制,改革试验要突破先例,不走老路,要出实招、打实拳、夯实效,积极尝试跨地区性的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体制和机制建设,依托市场,不断激发绿色金融创新活力。同时,“三省一市”共同推进绿色金融一体化改革样板区、产业集聚区、金融示范区建设。在推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重视防控风险,确保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行稳致远。

四是成立长三角一体化绿色产业发展基金。

结合长三角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亟须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这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旨在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提供资金支持,投资可再生能源等绿色经济和金融服务领域。涵盖清洁能源、技术发明、健康产业和创意产业等四个方面,并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金融服务。以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推动长三角地区绿色产业、高新产业的领军企业、创新企业的培育、成长、变革、及行业整合。同时该基金可以与“三省一市”地区内成立的各大基金遥相呼应、形成合力,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以支持绿色产业蓬勃发展。

五是加强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智库建设。

高水平的智库是一个国家、一个区域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和重要标志。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智库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从国际环境、国内环境、行业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来看,都需要大力加强智库建设。在地方新型智库建设中,面临着对决策需求把握不准确、研究成果针对性不强、智库之间交流不畅通、决策咨询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因此,建设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改革创新试验区新型智库,必须尊重智库发展规律,抓好服务重大决策、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地方特色、运用大数据平台、促进多元发展、加强交流合作等关键点,重点打造一批直接为长三角地区服务、适应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端智库,同时还必须建设智库联盟,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富有长三角特点的新型智库体系。

六是集中绿色金融优势资源,突破重点领域。

按照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指导意见、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改革创新规划纲要等发展规划,结合区域内实际情况,以各产业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划分重点领域、非重点领域,并成立长三角一体化绿色金融发展联盟,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充分保障绿色金融服务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七是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推动中外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加强全球绿色金融相关领域创新研究和实践,形成高水平、深层次绿色金融对话、交流机制也是推动长三角绿色金融一体化改革创新的重要动力。在良好的国内国际政策环境下,开展绿色金融合作,十分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上海作为我国乃至全亚洲的金融中心,应充分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带动作用,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从而对整个长三角地区产生辐射效应,加速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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