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然环境承载能力有限,且过去的粗放型增长造成环境破坏,环境治理面临巨大压力。全球视角下,绿色金融已成为环境治理的重要手段。2017年6月,国家启动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新疆通过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支持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一、以绿色金融支持新疆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疆环境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新疆地处内陆干旱区,地形特点是“三山夹两盆”,生态系统结构简单脆弱,降水稀少且蒸发强烈,水资源匮乏且分布不均,森林覆盖率低,荒漠化严重,因而新疆自然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存在“先天不足”。
而且,过去新疆工业化道路以消耗化石能源和原材料为主。2016年,新疆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仅为9.5%,远低于全国平均13.3%的水平,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破坏。如煤炭开发对土地资源造成占用和破坏;工矿企业开采造成地下水源破坏;燃煤发电、采暖等造成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等。这些都给新疆环境治理带来长期难题。
(二)绿色金融可对新疆环境治理形成有力支持
一是绿色金融可减轻政府环境治理资金压力。2016年新疆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的比重高达2.6%,超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图1),财政负担较重。而一个系统有效的绿色金融体系可在财政资金支持下有效撬动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社会资金投入绿色产业,极大减轻政府压力。
二是绿色金融可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大量环境污染源于市场主体行为,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政府配置环境治理资源效率较低。绿色金融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绿色项目和污染项目回报率,高效率地通过价格杠杆对资金形成导向,从而在环境治理的源头发挥作用。
二、新疆以绿色金融支持环境治理的创新举措和成效
(一)构建绿色金融支持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
在顶层设计方面,新疆成立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自治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方案实施细则》等文件,将环境治理纳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最终目标。
在配套政策方面,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了《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经济发展实施细则(暂行)》。自治区财政、发改、环保等部门也将各类财政资金和有关政策向绿色金融和环境治理领域倾斜,加快制定有利于绿色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
(二)通过绿色项目库引导金融资源流入环境治理领域
新疆率先开展绿色项目库建设,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三个试验区新增的企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贷款),及其他各类有关的项目融资金融产品,必须投向绿色项目库中的项目,从而统一了绿色项目支持标准,明确了绿色金融服务对象。截至2018年6月,三个试验区共有237个涉及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清洁能源等环境治理内容的纯绿项目纳入项目库。在2018年1月的绿色项目发布会上,就有14家金融机构与42家企业共达成13项绿色项目合作协议,签约总金额近9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绿色环境治理项目。
(三)通过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促进环境治理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指导辖区金融机构在全国率先成立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工作指引(暂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公约(暂行)》。自律机制对成员单位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进行约束。
(四)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环境治理取得突破
人民银行克拉玛依中心支行设立再贴现转授权窗口,申请限额3亿元,办理新疆首笔绿色票据再贴现业务,2018年1-6月累计办理绿色再贴现1.03亿元,全部用于支持油污泥处理企业票据贴现,助力中央环保督查项目承办企业开展环境治理。
(五)绿色信贷服务环境治理作用逐步增强
截至2018年6月,试验区绿色信贷余额330.29亿元,占各项贷款总额的16.96%,主要投向工业节能节水环保、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林业开发等环境治理项目。
(六)创新产品和服务,为环境治理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绿色债券。昆仑银行发行5亿元绿色金融债,全部投向绿色发展和环境治理项目;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第一期1亿元的全国首单绿色债权融资计划成功挂牌发行。二是绿色基金。昌吉州政府与招商新能源集团、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100亿元绿色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克拉玛依市成立了“公司+基金+基地+实验室”昆仑银行卓越绿色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效满足洁净能源领域资金需求。三是绿色保险。昌吉州有14家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总额120万元,责任限额8800万元;哈密3家保险公司以债权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投入65.3亿元,有力支持了“西电东送”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环境污染责任险及险资应用。
三、当前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绿色权益融资的路径亟待拓宽
绿色企业是环境治理的市场主体。在其各类融资渠道中,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债权融资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绿色股权融资规模有限。一方面国家大力倡导发展直接融资,另一方面,环境治理等绿色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业务模式新、技术门槛高、不确定性高等特点,权益融资的欠缺不利于分散绿色企业创新创业风险,制约了环境治理的发展。
(二)绿色融资发展动力不足
从激励措施落地的情况看,通过调整收益风险对绿色金融进行激励的措施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如绿色信贷贴息、费用补贴、担保等激励措施都没有落地,绿色再贷款、扩展绿色再贷款借款主体、安排绿色再贷款专项额度、提供绿色再贷款期限和利率优惠以及根据绿色信贷考核结果实施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具体政策还没有出台,仅靠窗口指导政策效果有限,影响了金融机构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三)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供给和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从参与机构来看,试验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参与度较低,绿色金融支持以绿色信贷为主,绿色保险规模较小,绿色基金处于起步阶段,权益交易参与不多。从绿色金融产品来看,结构单一,对于涉及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清洁基础设施等绿色项目绝大多数是采用了传统的信贷产品模式。商业银行对于现金流暂时不稳定的绿色环保企业的金融产品很少。
四、进一步以绿色金融推进新疆环境治理的政策建议
(一)启动绿色金融标准认定工作
要解决绿色企业权益融资问题,增强环境治理市场主体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关键是要解决绿色企业的认定标准问题,并进一步明确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配套措施和监管政策。新疆要加快开展对绿色金融统一标准的研究工作。研究制定绿色属性认定、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绿色金融业务管理规范、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以及绿色信用评级标准等绿色认定标准。
(二)加快落实配套支持政策
要通过配套扶持政策调动金融市场内在积极性,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环境治理领域。尽快落实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梳理制定产业、财政、货币专项政策。修订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制度,对绿色金融实施奖励。创造条件对企业绿色项目建立财政贴息、税收减免、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推动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纳入MPA考核工作。
(三)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大力推广电采暖等清洁供暖模式,条件成熟时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尝试设立“禁煤区”。大力推进公共交通绿色化,支持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的使用。大力支持清洁能源并网型微电网建设,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带动清洁能源的普及。支持部分区域试点发展自建分布式光伏电源、分布式光伏电源租赁、分布式光伏电源向家庭住户售电等模式。通过支持各类惠民工程和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清洁能源,实现区域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
(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新疆要加大调峰电源和相关的调峰政策体系建设力度、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力度、加大电力外输通道建设力度、鼓励支持清洁能源周边产业发展,逐步缓解清洁能源消纳难题。绿色金融要以上述领域的关键项目为切入点,由点到面逐步带动清洁能源的消纳,并带动清洁能源产能建设。
(五)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运用各类绿色金融工具
运用“新金融、大金融、全方位”理念设计融资方案,以绿色信贷、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基金等为基础,加快能源效率提升、节水减排、节能减排等环境治理领域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快发展绿色保险,推广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支持保险资金为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结合新疆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和参与环境权益交易。
转自:国际环保在线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