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019年1月2日公布《国务院关于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批复对紧扣雄安新区战略定位、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批复,雄安将建设绿色低碳之城、国际一流的创新型城市,创建数字智能之城,原则上不建高楼大厦,严禁大规模商业房地产开发。
批复指出,按照分阶段建设目标,有序推进雄安新区开发建设,实现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努力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
批复指出,打造宜居宜业环境。要引入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高标准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共建共享,构建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提升雄安新区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现代教育,高标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提供多层次公共就业服务,创新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严禁大规模商业房地产开发。
批复指出,建设绿色低碳之城。要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以水定城、以水定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海绵城市,构建集约高效可靠的供排水系统。优化能源结构,建设绿色电力供应系统和清洁环保的供热系统,推进本地可再生能源利用,严格控制碳排放。提高绿色建筑、节能相关标准,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构建先进的垃圾处理系统,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批复还提出,建设国际一流的创新型城市。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起点布局高端高新产业,改革创新人才发展机制,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要素,优化雄安新区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引进和培育创新型企业,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促进军民融合创新,主动融入全球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及综合运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转自:中国金融信息网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