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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李高:生态环境部气候司将从四个方面推动气候投融资

>2018-12-20

第24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国角 “气候投融资论坛”当地时间11日在波兰卡托维兹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和国际金融论坛(IFF)联合主办。

 

 

 

中国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发表了主旨演讲。他表示,下一阶段气候投融资要结合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制订气候标准为抓手,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对气候友好型项目和产业的支持力度。

 

二是以加强信息披露为抓手,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气候投融资活动提供参照和依据。

 

三是以深化地方试点为抓手,推动部分省区和重点行业深化气候投融资实践。

 

四是以开展能力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和政策研究水平。

 
 

 

中国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 李高

 

以下为发言实录:

 
 
 
 
 
 
 
 
 
 
 
 

 

大力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

开创应对气候变化新局面

 

尊敬的解振华特别代表、石井菜穗子女士,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再次欢迎大家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大会中国角“气候投融资论坛”。这是继马拉喀什和波恩气候大会之后,我们第三次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举办这个论坛。三年来,我们与有关各方就中国气候投融资的顶层设计、政策框架和创新实践进行了深入探讨,对推动中国气候投融资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我谨代表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向一直以来关注和支持中国气候投融资工作的国内外各界人士表示感谢,也希望本届论坛继续汇集智慧、凝聚共识。

 

在卡托维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世界银行宣布,2021-2025年计划投资2000亿美元支持全球气候行动,其中世界银行出资1000亿美元,动员其他资金1000亿美元。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和赞赏。我们希望发达国家的政府作出更大努力,要落实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的承诺和要求。

 

上届论坛以来,我们在中国气候投融资领域主要开展了三项工作。

 

一是推动气候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开发。我们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通力合作,推动了气候债券、气候保险、低碳信贷等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在此过程中,我们初步形成了把中国气候投融资工作打造成为“精品工程”这一共识:气候金融产品必须要精准有力地支持具有明显气候属性、显著减排效果、前沿技术创新及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和项目。按照这一原则,我们以气候债券为突破口,研究了拟发行气候债券的支持领域、管理流程、激励措施、风险防范、国际协同等配套机制和制度,为相关职能部门发行气候类专项债券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

 

二是推动地方气候投融资试点的前期研究。根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候排放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把气候投融资试点作为推进地方气候投融资工作的突破口,积极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课题研究、专家论证和地方调研等方式,基本确立了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的政策框架和发展路径,指导地方在创新组织形式、融资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好机制设计和实施部署。

 

三是推动气候投融资的人才储备和国际合作。今年,我们委托科研单位、金融机构和智库完成了有关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地方试点、气候债券、气候保险等方面的研究,并召开了十余次专题研讨会和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气候投融资的核心研究团队。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际金融机构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实质性合作,充分借鉴了气候投融资的国际经验和良好实践。

 

上次论坛召开以后,中国又发生了三件对中国气候投融资工作有更大影响的事情。

 

一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排职能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划转至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这是中国立足新时代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防治协同性、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性而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体制机制安排。

 

二是中国正式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这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实践。今年九月,生态环境部对中国发电行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做好从发电行业率先运行全国碳市场的准备工作。

 

三是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这是中国为推动金融体系对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作出系统性响应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安排。

 

下一阶段,我们要结合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制订气候标准为抓手,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强对气候友好型项目和产业的支持力度。我们将加快气候投融资的标准化建设,统一和规范气候投融资的属性认定、产品界定、业务管理规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充分体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的总体要求。我们将加强跨部门协调,统筹做好气候投融资标准的出台、实施和推广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投资、财税、金融、产业、能源、环境等各领域政策协调推进,引导和推动中国金融机构充分考虑国家低碳转型、气候适应及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特点和要求,不断优化资产配置和完善激励机制,更好地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的目标、政策和行动服务。

 

二是以加强信息披露为抓手,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气候投融资活动提供参照和依据。目前,已有部分中国企业主动披露了生产、经营和投融资过程中的气候风险信息,但信息披露质量总体仍然偏低。下一步我们要研究出台气候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和实施导则,鼓励更多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率先向公众披露气候和减排的相关信息,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气候投融资活动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对气候投融资工作的系统认知和专业评判。

 

三是以深化地方试点为抓手,推动部分省区和重点行业深化气候投融资实践。我们将加快和深化气候投融资的地方和行业实践,鼓励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的政府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探索差异化的气候投融资发展路径和模式。同时要积极营造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发展的地方和行业政策环境,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的先进经验和最佳实践,有效发挥气候投融资在推动地方低碳转型和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作用。

 

四是以开展能力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和政策研究水平。我们拟开展系统性和国际化的气候投融资培训,组织编写气候投融资的教材,组建和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推动国家气候投融资研究机构和专家库的建立,不断加强气候投融资的基础研究和政策研究能力,提高为决策服务的水平。我们还将进一步深化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国际交流,加大与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创新合作模式,不断开拓国际视野、借鉴国际经验。

 

女士们、先生们:

 

气候变化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的问题,最终要实现应对气候变化与发展的共赢。绿色低碳转型是全球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与潮流,气候投融资要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提供重要支撑和强大动力。希望这个论坛能够成为各方加强气候投融资领域深度交流与务实合作的平台,共同推进中国气候投融资的发展,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转自: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来源:国际金融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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