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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刘凤元:不管在绿色GDP还是绿色金融,都需要重视建立规则和披露

>2018-12-02

2018年11月24日,以《绿色金融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中国高校绿色金融研究联盟2018年会暨长三角绿色金融发展高峰会议”在上海召开。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刘凤元应邀参加了该会议,并在“绿色金融与高质量发展”圆桌环节进行了讨论。

刘凤元教授表示也很担心绿色投资最后变成一句时髦的话,04年的时候我们国内就推出了绿色GDP,但是现在很少有人提。到15年的时候华中科大做了一个问题就是核算全国的绿色GDP,现在过了三年也没有看到什么东西。整个绿色投资、绿色GDP,需要公民和官方意识的改进,否则只是把它作为一个时髦的术语,而对于金融界来说可能就是监管套利,现在绿色债券16年出台了,但是有没有做?不一定。所以刘教授认为不管在绿色GDP还是绿色金融,都需要重视两个方面,一个就是要建立规则,对于每种措施建立严格的规范性,其实绿色投资属于社会责任投资的一部分,很多国家的金融学院的实证都证明责任投资、绿色投资,它的收益率比正常投资低一点,这个时候政府要补贴,否则不愿意投资。

另一个是披露,对于合理可靠的数据应及时公布。刘凤元教授在十几年前写了一篇文章,研究的是上市公司,它的投资收益率和它对应的能耗,比如说用的水、污染之间的关系,几十家的上市公司都没有数据。过了十年之后又找了很多的上市公司,刘教授发现有很多高能耗的企业都没有公布,有一些上市公司公布了排污费,但是却看不到水、气、电用了多少。根据披露的长三角指数,发现长三角的竞争力比较好,广东也可以,针对这几个城市找了上市公司,比如说广东的天龙集团是生产油墨的,还有上海的氯碱化工,都没有披露,甚至连排污费都没有,浙江的几个企业走在前面。有一个叫新安股份是做化工的,详细的披露了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多少,其他的都没有,甚至只是一些笼统的数据。

所以我们要树立规则,要培养意识,不能在宏观上空谈绿色金融,要从规则上约束他们要披露,甚至一开始可以比较粗犷,但是也要披露,否则就成为纯套利。还有一个就是怎么做,证监会要修改规则,基金协会也出台了一个指引,如果基金要投向绿色,会得到优先通过,但是实际上对于业绩不一定有好处,所以仅仅是指引或者是口头鼓励没有什么用,还是要从经济上通过一定的方式才会得到更高的效率,否则就会像我们谈绿色GDP一样没有效果。因为各地都有GDP考核的压力,那个数据主动获得和被动获得是不一样的,因为通过统计局出来的数据可能有误差,但是主动的提供是另外一回事。我们还是要从证监会下属的公司开始,先从上市公司开始监管,地方非上市再监管,这样推可能比较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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