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巍云岭,绿意盎然。广袤的云岭大地,在优质生态环境孕育下,绿色经济生机勃发。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当2亿多亩山林有了“主人”,沉寂的大山不断演绎出精彩的绿色致富故事。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省份之一,云南林农手中的林权证变身“绿色信用卡”,让森林“死资源”成为“活资产”,全省林业总产值近2千亿元,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千亿元,为绿色经济强省建设注入了新的推动力。
林改,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我家想拿核桃林木权抵押贷款种点核桃可以吗?可以贷多久?利息怎么算,款怎么还……”在凤庆县乡镇、村组举行的一场场林木权证抵押贷款专题宣传会上,类似的问题都是林农们关心的。
2014年,凤庆县启动了核桃林木权核发和抵押贷款,为“三农”贷款增加了新途径。凤庆县是中国核桃之乡,全县核桃树种植面积达171万亩。但长期以来,农民们缺乏有效抵押物,发展产业有心无力。自从有了林权抵押贷款,山区群众的生产经营发生了巨大变化。
洛党镇永和村尖石头小组李金明一家共有6口人,2015年1月,李金明用核桃林木权证抵押贷款30万元,贷款发放后,他购置了2台小挖掘机,还建了个3亩左右的茶园。
3年过去了,茶园经过提质增效和引种,已经陆续可以采摘。去年,李金明家还清第一批贷款后,又用核桃林木权证抵押贷款20万元,把小挖掘机换成了1台大挖掘机和1台装载机,李金明也成为小包工头,带领14名村民到外县市承包工程。小康路上,一家人干劲十足。
农民贷款难,难就难在“身无长物”。“农民没有什么财产可以抵押,没有抵押物就贷不到款,最大的财产就是那些树。过去贷款还要找担保人,手续麻烦不说,还欠下很多人情。”洛党镇箐头村村民陈军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村民拿到了林权证,有了林权抵押贷款,收入增加了,大家发展产业的积极性很高。
凤庆县林农们发生的变化,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乡村振兴注入“活水”的一个缩影。
云南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省份之一,2006年选择了9个不同类型的县(市)开展改革试点,2007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2010年底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任务,成为西部地区率先完成明晰产权任务的省份。
激活,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绿意,在山野中萌发;激情,在山林中涌动。腾冲,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2006年以来,腾冲市多措并举稳妥推进林改,切实解决好长期遗留的林权纠纷问题和林改中出现的新问题,大胆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建立林木、林地流转机制和林业发展投融资机制,让红花油茶、核桃、银杏三棵“致富摇钱树”为这个全省重点林区县带来了“绿色希望”。
初冬时节,在位于江城县国庆乡的中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澳洲坚果基地里,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白双进夫妇正忙着育苗。通过参与基地的坚果种植,夫妻俩每年有了工资收入、育苗收入,日子一天比一天好。“今年差不多就可以脱贫了。”不善言辞的白双进打心底里感激政府和企业,带领他们一家人脱贫致富。
记者了解到,在中澳农科与农户合作的过程中,农户以荒山荒地入股,共享收益,不仅整合了资源,更实现了规模化的产业效益。通过这样的方式,有效帮扶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913户3165人。
云岭大地上,随着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盘活了林业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通过林权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资金、劳力、技术等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让莽莽森林实现了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灵活转变,大量的资金和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林业产业规模迅速扩张,产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2017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1955亿元,比林改前的239亿元增长8倍多。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放眼全省,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生态红利不断释放。截至目前,全省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已达5100万亩,产量达122万吨,实现产值335亿元,云南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木本油料产业基地。全省林下经济种植面积达6800万亩,主要产品产量750万吨,产值近1000亿元,仅野生食用菌年产量就突破12万吨,总产值80余亿元,成为我省第二大出口创汇农产品。全省农民从林业中的收入由林改前的230元增加到2100元,增长近9倍,林产业已成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
创新,“云南模式”向全国推广
今年9月20日,由云南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得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支持建设的中国林业大数据中心、中国林权交易(收储)中心正式落户云南。作为我国发展“互联网+林业”、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标志性项目,中国林业“双中心”将助推云南打造成为全国林业大数据服务及林权(收储)交易服务的集散中心,为国家决策、企业发展和林农增收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数据资源,更好地服务云南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决战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紧密联系林业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发展实际,围绕增绿、增质、增效和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目标,我省对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配套措施的探索,长期走在国内前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形成了权责明确、规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新型林业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发展机制。在主体改革中,云南“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队伍到位、经费落实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督促指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的“六到位”做法,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称为“云南模式”,向全国推广。
在深化改革的探索中,云南在全国实现了“四个创新”、创造了“四个全国第一”,即:创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模式、创新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林业产业发展方式、创新林业投融资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林权管理信息化的省份,在全国第一家开展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林权抵押贷款规模连续7年位居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开展经济林木和观赏苗木抵押贷款。
“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集体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林区和谐、社会稳定。”我省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明确,步履坚实。
山,还是那些山;人,还是那些人。通过改革创新,青山迸发活力,云岭大地上满是生机勃勃的喜人景象。改革迈新步,林区展新姿,绿色云南继续积蓄着绿色发展新动能。
转自:云南网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