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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联合赤道月刊——绿色金融9月跟踪

>2018-10-16
· 联合动态 ·

 

✦9月12日,江西省绿色金融政银企对接会在赣江新区举行,作为赣江新区委托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联合赤道对《赣江新区绿色项目清单》进行了发布,并与赣江新区管委会、华夏银行南昌分行进行了合作协议签约。

✦9月18日,中国葛洲坝集团绿园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成功发行,联合赤道提供第三方绿色评估认证。

✦9月19日,绿色金融与环保管家服务对接交流会在济南东方大厦成功召开。会议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环评分会承办,联合赤道协办,环评分会会员单位、企业代表60余人参会。

✦9月29日,赣江新区在北京召开绿色金融评价方法工作成果研讨论证会,本次论证会上赣江新区发布了由联合赤道研究编制的《赣江新区绿色企业认定评价办法》、《赣江新区绿色项目认定评价办法》和《赣江新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三项绿色金融评价方法体系。

 

 

 

· 发行统计 ·

 

9月绿债发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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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情况

 

 

20189月,我国共新发6期绿色债券[1],发行规模为59.66亿元,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较上月(17期、247.38亿元)及上年同期(15期、222.93亿元)均有所减少。新发绿色债券涉及券种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商业银行债和资产支持证券,其中,公司债的发行期数(2期)最多,商业银行债的发行规模(25.00亿元)最大。


[1] 仅包括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发行的绿色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的ABS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ABN,其发行期数按发行单数统计,其余券种按发行期数统计,以下同。

 

 

02

9月新发绿债发行情况

 

 

20189月,我国新发绿色债券共有3只拥有可比债券,其中1只呈现成本优势,占比33.33%

 

绿色债券累计发行情况和特征分析

 

01

绿色债券累计发行情况

 

 

20181~9月,我国共有58家发行人发行绿色债券(不含资产支持证券,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均不包括资产支持证券)68期,规模合计842.58亿元,其中39家为绿色债券新增发行人,绿色债券市场参与主体不断增加。与上年同期相比,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均有所减少,发行人家数涨幅为13.73%。此外,20181~9月,我国债券市场共发行10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65.03亿元,发行单数同比有所增长,发行规模同比有所下降。

2016~2018930日,我国绿色债券共发行221期,发行规模达4736.63亿元,涉及发行人130家;共发行24单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278.09亿元。

 

 

02

2016年~2018年9月新发绿债特征

 

 

 

· 绿债动态 ·

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成立

921日,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在港成立。此协会包括90家香港金融机构、环保企业、服务提供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旨在动员行业资源和人才,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制定的绿色金融政策,助力香港打造国际绿色金融中心。“2018香港绿色金融论坛”在21日一并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论坛开幕致辞中表示,香港正在营造绿色金融的发展环境,成立香港绿色金融协会是香港打造绿色金融中心的重要里程碑,将会进一步释放香港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市场潜力。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会长、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共同主席马骏表示,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主流趋势,香港有责任、有条件、有能力对全球金融体系绿色化作出独特贡献。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将致力于香港打造国际绿色金融中心的目标,尤其是助力香港成为内地和“一带一路”沿线绿色投融资的重要平台。(摘自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922日)

 

香港证监会公布绿色金融策略框架

香港证监会为促进香港绿色金融发展,公布了相关策略框架,明确证监会在该领域的首要工作是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监管。根据最新公布的绿色金融策略框架,香港证监会的首要工作是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尤其是与气候相关的风险和机遇。证监会也会探讨资产管理公司应以何种方式向投资者阐明其在投资及风险评估的过程中如何及在何等程度上考虑环境准则。证监会还将通过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披露指引,致力确保在香港发售的绿色产品符合可信标准,藉此开拓更多样化的绿色投资机会,包括上市绿色金融产品,以及非上市、交易所买卖、场外绿色金融产品。香港证监会未来会与香港交易所紧密合作,共同探讨如何发展绿色金融产品,以及推动产品上市和买卖,产品类别涵盖债券、指数及衍生工具等。(摘自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924日)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近日,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雨露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章程》,表决通过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六个工作小组,并对下一步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做出了明确分工。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成效显著,我国已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重要引领者之一。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仍不完备、不统一,业务发展先于标准制定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构建统一完备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迫在眉睫、意义深远。会议强调,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应当立足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国情、产业特点以及资源禀赋,顺应结构调整方向,服务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国际共识,确保标准既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又能有效兼容国际规则。标准的制定应遵循公平性、完备性与统一性、开放性、前瞻性等基本原则。(摘自中国人民银行,2018926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继续推进财政支持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提升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实施效果,9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实施金融专项债券奖补。支持四川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三农”、绿色、市场化债转股专项金融债券。对四川省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小微、“三农”、绿色、市场化债转股等专项金融债券,省级财政按年度发行额的1‰给予补贴,对单户金融机构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摘自四川省金融工作局,2018926日)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强化环保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修订并正式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准则》共十章、98条。此次修订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紧扣新时代的主题,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中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加上市公司党建要求,强化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方面的引领作用。二是针对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约束,更加注重中小投资者保护,发挥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三是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用,确立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四是回应各方关切,对上市公司治理中面临的控制权稳定、独立董事履职、上市公司董监高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提出新要求。(摘自中国证监会,2018930日)

 

 

来源:联合赤道

转自:联合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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