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对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纲领性文件,提出实施路径和阶段目标。绿色金融是推进双碳目标的关键环节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本期邀请4位专家围绕“双碳”目标下金融业如何助力绿色转型进行探讨。
主持人:经济日报社经济研究部主任、研究员 徐向梅
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
主持人:对标“双碳”目标要求,应如何进一步健全绿色金融标准,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
王信(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发挥好绿色金融的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作为国内绿色金融牵头部门,已初步确立“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绿色金融发展框架。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日益完善,形成涵盖绿色金融通用基础、产品服务、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统计与共享、风险管理与保障标准在内的科学完整的标准体系,为金融支持国家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调整和人民生活方式转变提供依据。
近年来,围绕绿色金融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国内绿色低碳发展重大战略,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绿色金融标准逐渐成为夯实绿色金融统计、评价和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随着绿色金融业务持续推进,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从无到有、日益完善,由最初的二级体系细化为三级体系。这既有力推动国内绿色金融业务健康规范发展,也为国际标准化组织和相关机构推动全球绿色金融标准建设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发布和实施一系列绿色金融重要标准。一是加快完善绿色分类标准。今年以来,人民银行牵头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首次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绿色项目识别成本,提升我国绿色债券的绿色程度和市场认可度。二是制定发布环境和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标准。为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发布《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提升金融机构环境和气候风险防范能力。三是配合碳市场建设推出碳金融相关标准。发布《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标准,探索发挥碳市场金融属性,提升碳市场定价效率,有序引导金融资源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加快绿色金融标准落地实施。人民银行依托多个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积极推广试用《绿色金融术语》《绿色债券信用评级规范(试行)》等绿色金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时总结经验,为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发挥标准赋能国内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绿色金融标准国际合作成效显著。人民银行依托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等双多边国际合作平台,积极推动中外绿色金融标准接轨,牵头完成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在今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期间正式发布。该目录融合了中欧各自目录的特点与优势,涵盖双方共同认可、对减缓气候变化贡献显著的61项主要经济活动清单,为推动中欧绿色金融标准趋同和绿色投融资合作,降低跨境交易绿色认证成本,引导更多境外资金参与支持国内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奠定重要基础。在服务“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建设领域,由我国牵头发布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影响力持续提升,已成为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国际标准规范。
为更好服务“双碳”目标,推动国内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应加快健全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发挥好相关标准的规范引领和激励约束作用。
第一,坚持“需求导向、急用先行”原则,高标准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准确理解“双碳”目标内涵,以服务市场主体绿色金融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框架,实现绿色金融、绿色产业等标准的国内统一和有效衔接。继续坚持标准制定与试验区试行相结合的思路,不断加强国内绿色金融标准能力建设,提高标准制定落地效率。
第二,加强绿色金融标准部门分工与合作,制定科学有序的标准研制实施路线图。绿色金融标准的有序推进与落地,离不开标准牵头部门的科学组织与积极推动,以及国内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考虑到绿色金融涉及面广,涵盖多个部门职能,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做好标准归口管理,既要鼓励和支持各方参与标准建设,调动各方积极性,又要注重部门间沟通、协调与合作,避免各自为战,引发标准重复建设和标准冲突等问题。
第三,坚持“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原则,注重中外绿色金融标准的协调与趋同。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既要立足国情,又要重视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需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中外绿色金融标准接轨,为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参与国内绿色低碳发展营造有利条件。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主持人:金融机构应如何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助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崔海涛(中国银行全球金融市场研究中心负责人):“双碳”目标要求在实现经济增长的同时,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发展模式,这将推动经济结构出现深刻变化,重塑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在此背景下,绿色低碳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期。一方面,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传统高碳行业需要绿色化、清洁化改造,形成新的低碳生产方式。另一方面,林业碳汇、海洋碳汇、碳捕集等负碳产业将快速兴起,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催生新的金融服务需求。一是绿色产业发展高度依靠技术研发和资金投入。据测算,我国在未来40年要实现碳中和需要百万亿级别的投资。技术创新往往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需要建立与此相匹配的投融资体系。二是经济绿色转型需要金融机构综合银行、保险、证券、理财、资管、租赁等资源,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碳定价将使碳排放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利用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碳减排。金融机构应发挥自身技术和资金优势,深度参与碳市场建设和交易,促进碳市场基础设施和交易机制不断完善。
金融机构应建立符合绿色低碳产业金融服务需要的经营管理机制。一是立足国情,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结构转变的阶段性特征和中长期趋势,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完善顶层设计,制定绿色金融发展规划。二是在战略规划指引下,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制定行动方案。既要服务和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又要避免“运动式”减碳,为社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供全面金融保障。三是结合绿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四是充分考虑经济绿色转型特点,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一方面要结合绿色产业不同发展阶段,建立相适应的金融产品风险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将环境与气候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作为重要的风险类型进行管控,开展环境与气候压力测试。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方面,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投融资产品创新。在绿色信贷方面,探索各类环境权益抵质押业务,例如碳排放配额抵质押贷款、排污权抵质押贷款,以及能效信贷、个人绿色消费贷款、农业绿色化信贷产品等。在绿色债券方面,更加注重聚焦资金用途和量化环境效益,探索碳中和债券、气候债券、生物多样性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碳收益支持票据等创新品种。
二是提升绿色金融综合服务能力。全面对接服务绿色转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创造“一点接入、全球响应、综合服务”的高品质客户体验。制定企业碳中和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为重点排放企业提供碳交易、碳定价服务,满足碳结算、碳清算、碳托管业务需求。全面提升绿色综合化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绿色投融资服务,推出定制化绿色理财产品,加强对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在绿色保险方面,引入保险机制对意外增加的企业环境权益交易进行补偿,发展巨灾保险、生态农业保险、绿色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各种新型绿色保险险种。
三是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深化境外绿色产品创新,支持“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建设,加强多边与双边合作。深度参与境内外绿色债券市场实践,推动中国绿色标准与国际对接。研究和汲取各国在碳金融市场的先进经验并将其与我国碳金融市场相结合,参与相关的产品标准、评级准则、定价标准等方面的新规则制定,使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业务规则和治理理念得到国际社会更多认可和推广。
转型金融助力高碳行业转型
主持人:如何理解转型金融的概念,转型金融如何在碳密集型产业向低碳或零碳转型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王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双碳”目标的提出,对我国经济体系发展转型提出了深刻要求。相较于已在上世纪末或者本世纪初实现碳达峰的发达国家,我国当前仍处在碳达峰目标的前期实现阶段,高碳行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仍然起着支撑作用。虽然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时间紧、任务重”,但高碳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不是一蹴而就的,既需要时间,更需要资金支持。在此过程之中,转型金融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经合组织(OECD)在2019年提出的“转型金融”概念,转型金融指在经济主体向可持续发展目标转型的进程中,为它们提供融资以帮助其转型的金融活动。2020年9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在发布的《为可信的转型提供融资》报告中,将“转型”概念侧重于如何将现有的温室气体排放轨迹与《巴黎协定》目标要求相匹配,并且明确指出这是一种“气候减缓转型”。2020年12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气候转型金融手册》,同样关注“应对气候变化的转型”。欧盟可持续金融平台于2021年3月发布《转型金融报告》,其重点依旧侧重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我国有庞大的工业体系,高排放、高环境影响的行业和企业很多,亟需金融支持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商业转型,以逐步实现减排、低碳、净零排放。从我国各类能源的碳排放量占比看,煤炭约80%,石油约14%,天然气约5%;从部门来看,电力部门是最大的碳排放行业,占碳排放总量的40%以上,工业和交通运输业次之,这些无疑是我国未来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这些行业很多并不符合气候投融资或绿色金融支持和服务标准。为此,应大力推动转型金融发展,为有明确技术方案支持低碳转型和环境改善目标、有规范信息披露和评价指标的高排放和高碳行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
一是明确转型金融概念、标准、分类。参考国际现有转型金融相关概念,充分考量现阶段我国高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实际需要,组织学术机构、金融机构、高碳企业等开展联合研究,明确我国的转型金融概念、标准。在此基础上,由人民银行牵头,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部委,制定并出台各方普遍认可的,与产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相协调的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或指引,以划定产业边界,凝聚部门共识,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在转型金融相关标准和指引出台的前提下,推动转型金融产品的创新及应用。当前,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转型金融产品在国内外不断涌现,并支持了高碳行业转型发展。2021年4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参考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的现有经验,推出了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并引导市场主体完成了首批债券发行,有效支持火电、钢铁、水泥等碳密集和高环境影响企业的可持续转型发展。但高碳企业的转型、能源体系等变革所需资金量巨大,仅依靠一类或几类产品,难以满足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因此,监管机构应当出台相关政策,给予转型金融创新产品一揽子政策扶持和鼓励。同时,金融机构也应依据高碳企业的实际需求和自身情况,创新开发诸如转型保险、转型基金、转型信托等产品,给予碳密集企业全方位金融支持。
三是制定考评体系,做好监督评估及信息披露。较之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效果难以简单衡量,因此,需要制定更为弹性的考评体系,对企业转型的效果进行衡量与评估。同时,做好包括环境信息披露在内的各类信息披露工作,以真正使得转型金融支持企业转型。
四是推动国际合作,吸纳国际经验。当前,转型金融在国际上已有相关实践,我国可依托现有的国际金融交流平台,如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等,开展转型金融的国际合作与研究,为未来我国转型金融概念厘清、标准制定、考评机制明确以及产品创新等提供支持。
强化碳市场功能
主持人:碳排放权交易是以市场化方式控碳减排的重要途径,如何发挥金融在强化碳市场功能、促进碳减排过程中的作用?
王辉军(北京绿色交易所常务副总经理):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能源结构、资源禀赋背景下,为实现“双碳”目标,国家层面将温室气体控排责任压实到企业,政策工具包括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是通过行政命令进行目标分解,它在一定阶段上是必需和有效的。经济手段主要包括两个,一是碳税,以约束机制为主;二是以碳交易为代表的市场手段。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碳交易市场主要有两个功能,一是激励机制功能,即激励新能源产业或非化石能源产业,以解决减排的正外部性问题;二是约束机制功能,即约束抑制化石能源产业,解决碳排放的负外部性问题。
运用金融力量进一步强化碳市场功能,要充分发挥碳市场在碳减排过程中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碳定价。碳市场的建立最主要的目的是发现碳价格,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碳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动绿色低碳产业投资。金融对碳市场的影响也必然扩大到相关低碳环保行业。其主要机理是通过碳价格机制影响资金在实体经济不同行业间的流动,限制高排放行业的环境套利空间,提高环保行业的利润,使碳价格不断接近真实的环境成本,从而不断刺激低碳绿色技术、行业的投资行为,助力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碳金融产品。市场发展需要两个最重要的要素:规模和流动性。目前,我国碳市场是现货市场,未来随着市场发展与完善,将会引入碳期货、碳掉期、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风险偏好、预期、信息来源的不同,有助于形成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同时,碳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运用节能减排技术、开发自愿减排项目的企业带来收益,形成市场化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引导社会资本对可再生能源、绿色制造业等低碳产业的投资,促进碳减排和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三是ESG(环境、社会、治理绩效)。推动ESG发展,对推动碳市场建设、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绿色转型,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ESG作为“双碳”目标重要配套支撑,在政策与监管层面,能够促进绿色转型升级,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行业碳排放水平和碳中和风险,碳排放数据信息更加可靠;在金融机构层面,纳入ESG可以降低因环境因素造成的风险,有助于金融资产向低碳项目及低碳企业倾斜,并且以ESG为抓手,通过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促进低碳、循环经济的发展及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在企业层面,鼓励企业参加各种碳减排活动,在社会责任报告中进行碳披露,不仅对环境保护作出了贡献,也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彰显企业的影响力。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