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实录丨福建银保监局指导制定《关于推进三明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4-01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绿色金融的发展要求日益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2020年10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三明市、南平市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54号,以下简称《方案》),南平、三明成功获批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助推做好绿色金融改革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方案》要求,福建银保监局指导三明银保监分局制定《关于推进三明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三明银行业、保险业绿色转型发展步伐,为推动全市经济绿色化发展、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指导意见》按照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部署,结合当地银行业保险业发展实际,明确了“三大”工作目标。一是绿色金融总量规模不断扩大。近3年要力争实现“五个不低于”,即:银行业机构绿色信贷余额、客户数每年增速不低于20%;银行保险业机构为绿色金融服务提供的融资余额、客户数每年增速不低于20%;三年后为绿色金融服务提供的融资余额占比不低于20%。二是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各主要银行保险机构年内完成设立1个绿色金融事业部;全辖银行保险机构建立100个以上绿色金融服务中心,实行“六有六办”标准,打造特色化、专业化机构。根据各机构业务特点,推动打造“绿色制造”、“绿盈乡村”、绿色特色农业产业和绿色消费“1+1”、“绿色建筑”、“绿色创业就业”、“绿色保障”等7类绿色金融服务中心。三是绿色金融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每家银行、主要保险机构力争每年至少创新1项绿色金融产品,实现每个创新产品都有100个绿色金融创新示范项目。
《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推动措施。一是探索六个绿色金融基础工作,包括探索建立绿色识别体系、绿色产业目录、绿色项目库、绿色标识制度、绿色消费认定机制、绿色融资统计制度等六项基础工作。二是构建六项绿色机构专业体系,包括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组建绿色金融“专业”团队、开展绿色金融“专门”考核、单列绿色金融“专项”规模、创新绿色金融“专属”产品、推行绿色金融“专家”管理等六项措施。三是推广六种绿色保险服务模式,包括重点园区整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安全责任险、水质指数保险、环境责任险专家服务、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事故车辆“低碳修复”技术、线上理赔等六种模式。四是支持八大特色绿色领域发展,包括绿色金融+工业转型、低碳城市、乡村振兴、文旅康养、林业产业、现代种业、水美产业等八个领域。五是构建六组绿色金融推动机制,包括绿色金融监测机制、绿色银行评价机制、环境数据共享机制、风险分散补偿机制、绿色金融“溢出”机制、信息科技赋能机制等六个方面。
下一步,福建银保监局将指导三明银保监分局加强督导,定期监测各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工作进展、目标完成等情况,推动加快绿色金融改革,确保《指导意见》全面落地实施,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