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点开展“零碳社区”建设
助力我省提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建议
尽管能源(发电)领域是我国碳排放比重最高的领域,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房屋建筑、出行交通和居民生活消费等二氧化碳排放量也不容忽视。当前房屋建筑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包括城市室内集中供暖和家庭用电;出行交通工具产生的二氧化碳覆盖非新能源的汽车或公交车、飞机、火车等;居民生活消费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主要包括城市燃气和含碳物质焚烧等。
近几年随着低碳生活方式的大力宣传,从上海开始的垃圾分类行动到全国各地掀起的绿色出行优惠政策,一点一滴的行动都在为走向零碳作准备。在碳达峰、碳中和已成全社会热点之时,试点开展“低碳社区”和“零碳社区”的建设项目正逢其时。
根据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中的定义,“低碳社区”是指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的城乡社区。文件分别就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3种类型提出了各自相对应的比照基准情景的减碳率(见上表)。
近几年,我国已陆续在彭州、扬州、武汉、北京和天津等地开展“低碳社区”的试点与建设,然而各“低碳社区”的建设都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且建立的初衷及试点标准不一(见下表)。
“低碳社区”和“零碳社区”两者并非完全不同的关系,而是各有侧重。“零碳社区”比“低碳社区”在社区减排目标的设定上更为关注碳排放边界问题。零碳作为低碳的更高要求,“零碳社区”更加注重对社区的能源总规划在实现零碳目标过程中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强调其整体性的社区能源概念、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理念传播、习惯培养和普及示范等作用。因此,“低碳社区”体现了一种对社区建设改造过程中加入可持续新型发展理念的阶段性作用,而“零碳社区”则可以被看作是“低碳社区”发展的终极目标。
(一)培育低碳生活新风尚。在“零碳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应当是培养社区内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我省可参考广东省建立的“碳普惠”这类激励机制,鼓励居民参与到节能减碳生活中。通过组织零碳生活知识普及、宣传课堂、纪录影片等活动宣传方式提高居民的零碳意识,了解零碳社区的内涵以及建设零碳社区的重要性;通过组织社区绿化植被的种植、居民阳台绿化改造、屋顶和院子太阳能发电装置铺设、充电桩布设、食品烹煮方式调整、废水收集和循环利用、垃圾分类志愿者招募、绿色交通出行选择、零碳积分奖励等方式让居民主动参与到社区零碳社区建设当中,并通过社区居民将这种理念通过各自的朋友圈逐步扩散,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好的“零碳”氛围。
(二)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机制。作为相关政策的制定者,政府应该在“零碳社区”项目规划试点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在社区试点建设的整体规划中,政府可以在政策制定、部门和人员考核、零碳补助、零碳知识普及活动安排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倾斜并发挥指导作用。除此之外,在零碳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上,政府理应起到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新材料企业和设计师个人在技术和社区建设设计上的创新。
(三)因地制宜规划社区试点工作。前期总结的我国各市的“低碳社区”建设项目,总体而言并没有普遍的借鉴意义,因此我省“零碳社区”的试点建设应充分利用目前全国上下对“碳中和”的关注和重视程度,考虑江苏省各市各地区外在的环境因素,还需考虑兼顾相应的经济及社会影响,同时参考结合国内外“低碳社区”和“零碳社区”的建设经验,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先行先试,做出标杆,再以点带面,走出一条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碳中和建设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