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融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发力,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本期《农金周刊》推出一组稿件,聚焦金融在呵护中小微企业、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努力与积极贡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国家食物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是实现“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那么,金融行业应该如何完善政策体系、组织体系和产品,更好地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就此问题,《金融时报》记者对秦农银行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进行了专访。
《金融时报》记者:农业绿色发展是大势所趋。“十四五”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时期,您认为金融加大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持有哪些重大意义?
董希淼:农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我国经济金融结构调整、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业绿色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业应紧抓机遇,加快创新,提升服务,做好金融支持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首先,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有助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绿色农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金融机构通过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引导,将更多的资源投向农业产业化转型发展,有助于高碳特征的传统农业向低碳绿色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转型,推动生态农业、智慧农业、低碳农业等新兴农业业态快速成长,进一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其次,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有助于如期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方式仍然相对粗放,资源消耗和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金融机构围绕“三农”领域拓宽绿色融资渠道,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通过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发挥绿色金融力量,推动农村能源变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增加碳汇,有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再次,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因此,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丰富绿色农业金融产品供给,推出大型农机具抵押、圈舍和活体畜禽抵押、林权抵押、碳排放权和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等,有利于发展绿色乡村经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创造更大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在精准脱贫目标完成之后加快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金融时报》记者:金融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您认为未来金融应从哪些方面发力来支持农业绿色发展?
董希淼:近年来,金融持续加大绿色农业支持力度,扎实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在顶层设计方面,在人民银行等努力下,从“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思路确定,到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出台“1+N”的政策体系,形成制度性、基础性的政策框架,再到推出新版绿债目录和出台碳减排支持工具,我国已在政策层面明确绿色金融的思路、目标和框架。
在产品服务体系方面,我国目前金融支持绿色农业的绿色金融产品已较为丰富,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产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人民银行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等。下一步,应在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框架之下,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农业发展领域的支持和服务力度。
未来,应挖掘普惠金融、金融科技与绿色农业结合的潜力,提升农业绿色发展的效能。第一,与农业发展结合,创新发展“绿色普惠金融”业务。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与绿色农业有着内在相关性,农业具有较强外部性特征,受环境气候影响大,而普惠金融中的小微企业、“三农”等客户群体大多分布在气候条件脆弱地区,两者可以共同规划、协同发展,在改善环境、节约资源的同时,提高金融在农业方面的可触达性。金融机构可以探索将绿色农业标准纳入普惠金融的业务之中,面向既符合“三农”信贷要求也符合绿色农业标准的客群提供价格适中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深化金融科技应用,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科技有助于缓解农业绿色发展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金融机构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能力。推动金融科技与农业绿色发展结合,应鼓励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依托5G、物联网等技术,开发线上服务平台或移动应用程序,推进全流程数字化的移动展业,支持涉农主体通过线上渠道自主获取金融服务,打造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破解农村偏远地区网点布局难题。此外,应用金融科技还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效率,如精准识别行业中的伪绿色金融、伪绿色科技,避免金融资源浪费。
《金融时报》记者:助力农业绿色转型,您认为金融系统应如何调整自身的政策体系、组织体系和产品体系?
董希淼:针对农业发展加快向绿色转型,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组织和产品进行适时调整,进一步提高支持和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效能。
在政策体系方面。应进一步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农业绿色发展顶层设计。推动农业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等多层级、多部门协作,整合各部门专项资金和信息资源,建立宏观管理和支持方案。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绿色农业标准体系、支撑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各方协同发力,夯实金融服务绿色农业的政策基础。
地方政府应出台激励支持政策。绿色农业投资回报率低,需要地方政府通过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设立绿色农业产业基金、绿色农业担保基金和绿色普惠金融政策等,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农业领域倾斜。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应给予风险分担、财政贴息等支持,提高绿色金融的商业可持续性。
在组织体系方面。应构建和完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明确大中小金融机构的不同定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各类金融机构,要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以开发包容的精神,逐步构建整体协同、分工明晰的绿色金融服务网络。特别是要组织协调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形成层次丰富的绿色农业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推动绿色金融机构区域化、一体化运营。此外,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通过投贷联动、股债结合等方式支持绿色项目发展。
探索多方协同合作的金融服务模式。在现有农村金融等考核评价体系的基础上,金融机构通过改革优化自身体制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门的综合服务机制、风险管理机制、资源配置机制、考核评价机制,提升金融服务效能,拓宽金融广度和深度。加强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债券、保险、基金、投行、租赁、资产管理等新型融资方式组合应用。
在产品体系方面,创新绿色农业金融产品。目前,金融支持绿色农业的产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产品等。绿色金融在助力绿色农业转型的实践中,应不断探索更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如结合绿色农业项目长周期的特点,创新长周期贷款产品。对需求较大的新型绿色农业企业,发展配套低息中长期贷款,鼓励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对额度需求小但需求旺盛的客户,实施更为灵活的放贷方式及还款周期。同时,还可以进一步丰富贷款抵押方式,如扩展农业贷款质押物类别,为绿色农业主体提供融资便利。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发展绿色保险和绿色债券等创新融资工具和产品,如推广无害化处理联动养殖保险等绿色保险业务。此外,支持地方政府发行绿色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拓宽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