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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绿色金融发展B面:资产稀缺、竞争加剧

>2022-8-31

2022年上半年中国绿色金融市场的整体规模已突破20万亿元大关,行业规模正在快速增长中。在高速发展背景下,各金融机构的大量涌入,业务竞争逐渐激烈。

在采访中,业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除了大量金融机构的参与之外,绿色资产的稀缺也是造成竞争的主要原因。资产的稀缺则是标的范围较小、绿色产业的商业化程度不足等因素综合造就。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绿色产业的商业化仍需要长时间发展,因此金融机构仍要积极拓展细分领域、拓展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与产品,以适配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和激烈的市场竞争。

金融机构加速入局

近期有多家机构在采访中向记者表示,目前其所在地区的绿色项目特别是配套营运资金有保障的市场化项目,如大型风光电站等较为稀缺,因此也造成了绿色融资业务的竞争激烈。

事实上,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绿色金融研究部主任胡宏海博士向记者表示,政策的积极引导、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逐步完善等,使开展绿色金融服务成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机遇。同时,绿色金融的资金缺口也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中,金融机构纷纷加速布局。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银行双碳与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李平告诉记者,除了金融机构更加重视绿色金融之外,竞争加剧的主要原因是作为标的的绿色资产稀缺。标的之所以稀缺,一方面是由于绿色金融对标的有刚性要求,需要符合行业目录中的定义(如《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而目录中的定义较为严谨,更多的是“纯绿”产业;另一方面则是以光伏为例的绿色项目今年以来增速放缓,对资金需求降低。

在符合绿色金融定义的产业中,机构往往会选择光伏产业作为切入口。这是否也是造成赛道拥挤的因素之一,机构不约而同选择这一产业的原因又是什么?对此孙李平表示,新能源方面,光伏发电已经进入成熟的商业发展阶段,而氢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尚不成熟,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项目规模小,资金需求量也小,机构希望投入后有较好的收益则只能涌入光伏产业。

在光伏应用中,大型央企是主要玩家,然而该类主体的财务相对宽松,资金需求不强烈。因此,真正能成为绿色金融标的的项目范围就更小。

此外,孙李平也指出,从投融环境来看,目前产业上游硅料的价格上涨,导致光伏组件价格不降反升,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率明显下降,投融电站的积极性不高,也造成光伏产业的整体规模短期内难以快速扩大,这一定程度也造成到后端金融服务的需求量短期内难以增长。综合上述各种因素,最终形成了绿色金融竞争加剧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也曾在演讲时表达了类似观点。叶燕斐表示,多家银行反馈当前的绿色资产稀缺,机构在提高绿色金融占比时,由于缺乏绿色资产而遇到一定阻碍。叶燕斐认为,尽管机构希望将金融资源配置到绿色资产上,但绿色资产不能形成稳定的商业回报时,资金就无法进入该领域。

机构需寻找差异竞争

上述背景下,金融机构应该如何应对?上述机构人士就向记者表示,为适配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和激烈的市场竞争,还需要深入细分领域,同时探索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模式以及产品。

记者注意到,各机构也都在加速绿色金融的产品创新。比如此前多家机构均在碳金融领域中尝试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碳资产收益权信托等。近期则有多家股份制银行、农商行等机构落地了各自的首单排污权抵押贷款。

比如,青岛农商银行近日在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指导下,成功为青岛某热力有限公司发放1000万元排污权质押贷款。据悉,青岛某热力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热力生产和供应,拥有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该行向公司上门介绍排污权价值、排污权融资政策后,为企业量身定制了排污权质押贷款方案,同时执行优惠利率,帮助企业节约了财务成本。

关于排污权价值核算具体如何做,及业务探索中曾遇到的难点,青岛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排污权相对传统抵押物而言,市场价值没有可参照的案例,该行在价值核算时,通过结合企业前期的环保投入、排污权期限、排放量等多项因素综合确定。

该负责人也坦言,在业务探索中,的确曾在绿色信贷认定标准、科技支撑等方面遇到难点。针对这些难点,该行正加大绿色金融培训力度、建设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同时根据国家绿色产业目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绿色贷款认定标准,完善绿色金融认定及统计制度。

此外,记者了解到,不少机构都会采取利率优惠举措来提升对项目方的吸引力,上述青岛农商银行也在产品利率上进行了优惠,但在竞争中是否能依托这一举措建立长期优势?

孙李平表示,中小机构需要在业务拓展方向上进行选择,比如上述的排污权抵押贷款产品,由于其涉及具体的权益种类,各个地区的环境特点不同造就了其权益定价的复杂性与独特性。虽然对大型机构而言无法构成规模效应,成本也更高,但对于中小机构而言利用自身对当地的环境条件更为了解,能够进入自身更为熟悉的领域是较大型机构更具优势的。

针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竞争现状,胡宏海也认为不同机构需要寻找各自的差异优势。当前,绿色信贷项目往往集中于央企、大型国企、上市公司等绿色行业头部企业,大型金融机构则在利率定价、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方面优惠力度巨大,中小金融机构不具备上述方面的优势,在头部企业绿色项目竞争中难以获得绿色项目融资业务。但是,对于非头部企业的绿色信贷项目而言,大型金融机构的产品准入和贷款条件与市场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在期限和利率政策方面也不能满足这些项目企业的融资条件。这使类似农商行、小贷公司等中小机构获得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机会。

业务拓展尚存多方挑战

根据国内外主流机构测算,中国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需新增投资约138万亿元,目前绿色金融总体规模刚刚突破20万亿元,绿色金融的需求远远没有得到满足。未来,随着绿色金融需求的逐渐释放,绿色金融竞争程度会有较大程度上的缓解。

不过,在绿色金融需求逐渐释放的过程中,机构向其他绿色行业进行业务拓展还存在多方面的挑战。

胡宏海认为,政策方面,其一,绿色信贷相配套的法制建设、市场建设、系统建设、信息披露等方面还有差距。例如,碳排放权等绿色权益交易的立法滞后于业务发展、资产交易市场活跃度不高、尚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绿色权益抵质押公示系统等,影响了绿色产权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其二,是绿色信贷的政策标准需进一步明确。有些绿色项目存在着标准定位模糊、信息披露不透明等方面的问题,对绿色信贷认定口径、产品设计、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等带来不利影响。其三,绿色信贷业务的优惠政策仍然不足。虽然近期出台了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工具,但国家尚未建立完整的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税收减免优惠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监管部门也未对金融机构在定向降准、绿色信贷担保、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给予差异化的政策支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信贷发展。

市场方面,绿色信贷项目行业平均盈利水平较低,商业银行的合理利润空间和业务可持续性难以保障。同时,金融机构尚缺乏相应的创新信用结构,不具备通过市场化融资成批量、大规模、长期性推动绿色项目实施的可行安排机制。另外,缺乏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同时掌握金融专业知识和环保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较少,特别是一线员工对碳达峰碳中和、绿色金融等专业知识和绿色信贷政策掌握不够,不能有效识别绿色产业项目,为客户提供融智服务的能力不足,导致个别企业出现因认定程序烦琐而放弃绿色信贷融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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