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员
苏雪怡 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顾 蔚 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院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2月9日15时举行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国际司副司长艾明介绍绿色金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问。吹风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支持绿色金融跨越式发展,初步形成了绿色金融五大支柱。此外,我国还“自下而上”深入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基层实践。“十四五”期间,人民银行将重点关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推动绿色金融工作。
2016年8月31日,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曾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产业”。而国内外的绿色金融发展实践更加证明,构建和完善"绿色担保"机制,在降低绿色企业融资成本,为绿色企业增信和银行风险分担,引导资源绿色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绿色企业提供专属的绿色贷款担保,放大绿色企业的资信等级,从而提高了绿色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进一步缓解了绿色企业当前面临的融资困境。
二是创新低碳金融系列产品,发挥绿色金融支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的导向作用。在绿色债券方面,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彭立峰总结,当前我国绿色债券的产品序列不断丰富,绿色债券支持环境改善效果显著。绿色债券产品已涵盖金融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多个品种;另根据公开数据测算,每年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可节约标准煤5000万吨左右,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亿吨以上。
相较一般绿色债券,碳中和债的准入目录更为聚焦,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碳汇林业等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碳中和金融产品的成功发行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率先响应总书记提出的低碳发展目标要求,借助资本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优势,促进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低碳的绿色金融投融资领域,未来金融市场还应继续创新更多绿色金融产品,发挥好绿色金融工具对于低碳发展的支持作用。
三是完善绿色金融标准,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国际司副司长艾明答中国日报记者疑问中补充说明道,近年来海外投资者非常关心绿色债券标准和气候信息披露问题。在信息披露方面,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完善对金融机构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要求,提升企业和金融资产ESG数据的可得性和准确性,便利外国投资者参与中国绿色金融市场。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在回答彭博新闻社记者的问题中也表示,及时有效的金融机构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有利于贷款企业更加重视绿色金融发展,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绿色领域。
2019年1月21日,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编制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工作正式开启。2021年2月5日,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进行15年来首次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新版指引中同样重点强调了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沟通内容要增加ESG信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由此可见,注重长期价值与可持续发展的ESG投资理念,正受到越来越多金融机构的重视和国内外投资者的关注,在投资中践行ESG理念,优选具有出色ESG表现的企业,不仅财务指标表现较好,且具有更强的韧性和长期增长潜力。另一方面,ESG信息披露同样离不开绿色金融标准的制定,只有在充分完善的绿色金融标准基础上,才能够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披露才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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