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2月22日,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额突破100亿元大关,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运行350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23亿吨,累计成交额101.21亿元。
21世纪经济报记者李德尚玉北京报道中国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是全球覆盖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随着第二个履约周期准备工作的启动,2023年全国碳市场的发展趋势备受关注。
上海环境(601200)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2月22日,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额突破100亿元大关,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运行350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23亿吨,累计成交额101.21亿元。
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2019-2020年)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成交均价42.85元/吨,每日收盘价在40-60元/吨之间波动。
《报告》称,经过第一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全国碳市场运行框架基本建立,初步打通了各关键环节间的堵点、难点,价格发现机制作用初步显现,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通过专项监督帮扶等措施有效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全国碳市场建设运行对促进全社会低成本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碳市场运行期间,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有效发挥了碳定价功能。”2022年7月全国碳市场开启一周年之际,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在接受专访时表示。
李高透露,生态环境部将坚持全国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持续强化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强化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和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管理机制。持续强化市场功能建设,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全面提升市场相关参与方的综合能力水平。全国碳市场扩容在即
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2019-2020年)以发电行业为首个重点行业,共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45亿吨二氧化碳。
“从2021年7月16日到2021年的12月31日不到半年,第一个履约期交易额是76.61亿元。截至2022年12月22日才突破100亿元,这意味2022年全年的交易额不足去年的1/3。”北京绿色金融协会常务理事邵诗洋向21世纪经济报表示。
2022年全年的交易额不足2021年的1/3,这一方面是因为2022年并非履约年度,另一方面原因则是目前全国碳配额交易主体只有2000多家电厂,交易活跃程度不高。我国电力行业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行业,碳市场某种程度上是在倒逼电厂进行低碳化转型,部分大型电力集团已成立专门的碳资产管理公司或事业部。
《报告》指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超过80%的重点排放单位设置了专职人员负责企业碳资产管理。通过全国碳市场实现减排收益的重点排放单位中,有45.71%计划将减排收益资金投入到节能减排工作中,20%的重点排放单位计划用于补充生产流动性资金。以碳市场激励企业加大减排投入,反哺行业发展作用初步显现。
全国碳市场启动以来,目前只将电力行业纳入到碳排放权交易的范围,包括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其他七大高排放行业亟待纳入,按照“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的原则逐步推进扩容。其他七大行业何时会被纳入全国碳市场,是关注焦点之一。
全国碳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是否扩大取决于什么?此前碳排放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碳登”)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志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专访时表示,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主要考虑两个层面的因素。一是行业层面,要考虑相关行业企业的数据基础、行业减排潜力大小、纳入后对行业竞争力可能的影响等。二是主管部门层面,要考虑新纳入行业的能耗、环保等政策之间的协同性,对该行业企业监管的成本与收益,以及是否可能产生“碳泄漏”等问题。
“作为交易所,我们目前建设的基础设施已经能够容纳更多的行业和企业,接下来我们将继续配合行业扩容进度,进一步做好市场能力建设、市场参与方培训和企业服务工作。”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记者专访时透露。
邵诗洋向21世纪经济报表示,碳市场扩容的准备工作一直在进行,虽然建材、有色金融、钢铁等其他行业暂时还没有被纳入,但重点排放单位每年都要开展碳排放报告与核查,通过收集行业数据主管部门能够更好地划定行业基准值。目前,我国采用的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法,是符合中国现阶段特色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行业基准值法,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设定相对总量而非绝对总量,符合我国2030年前碳达峰的目标规划,但对行业基准值相关的数据有较高的要求。尽早重启中国CCER市场
自愿减排机制是全国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补充机制,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这意味着,CCER可以抵消部分排放配额,又可以直接在碳市场交易。
《报告》显示,第一个履约周期在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间开展碳排放配额现货交易,847家重点排放单位存在配额缺口,缺口总量为1.88亿吨。第一个履约周期累计使用CCER约3273万吨用于配额清缴抵销。通过抵销机制,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为风电、光伏、林业碳汇等189个自愿减排项目的项目业主或相关市场主体带来收益约9.8亿元,为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暂缓受理相关工作至今,我国CCER签发自2017年3月份起已暂停近5年。存量CCER恐难满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的清缴需求,这也增加了CCER交易市场(包括CCER签发等)重启的迫切性。
目前,生态环境部对于重启CCER机制有何考虑和工作计划?近日,李高在中美绿色金融工作组会议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中国启动了全国碳交易市场,这是一个重大的进展,下一步中国还要不断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同时争取尽早重启中国CCER市场。
“截至2022年6月17日,CCER累计成交量约4.5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59.73亿元。”李高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专访时透露,已经注意到社会各界对恢复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运行高度期待。目前,生态环境部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加快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技术规范。
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陆新明在出席21世纪经济报、21世纪经济研究院举办的“2022碳中和主题论坛”时指出,要加快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技术规范,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先易后难,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快建设完善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有效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双碳”工作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
“北京绿色交易所已于2021年启动了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工作。”北京绿色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此前接受21世纪经济报专访时透露,两个系统建设进展顺利,相关工作已接近尾声。同期,北京绿色交易所也正在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与交易、结算相关的制度文件。打通国内碳市场和国际碳市场
包括碳排放权交易在内的绿色金融体系接轨国际似乎已成为未来发展趋势,我国也正在尝试连接国内碳市场和国际碳市场。
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于2022年2月7日开始筹建,7月25日在三亚注册成立,12月2日海南省金融局牵头进行了筹建验收,并于12月30日落地了首单跨境碳交易。
2022年10月28日,港交所宣布推出全新的国际碳市场Core Climate,支持市场进行高效和透明的碳信用产品和工具的交易,是目前唯一为国际自愿碳信用产品交易同时提供港元及人民币结算的碳市场。该平台自推出以来至2022年11月24日,已促成逾20名参与者完成超过40宗交易,涉及约400000吨碳信用。
标普全球能源转型与碳市场高级分析师殷雨薇向21世纪经济报表示,自愿碳市场在中国实现气候目标旅程中将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取决于中国对CCER市场的进一步规划。CCER一旦重启,会对国内自愿碳信用市场的供需平衡带来影响,也许会让近年来紧缺的CCER供应得到缓解。与此同时,中国如何权衡国际碳信用市场在低碳转型中的作用尚不明确,今后将如何推进巴黎协定第六条下的碳信用跨境交易也有待观察。只有这些影响供需关系的关键信息得到明确,中国对国际碳信用的“进口依存度”才能被精准地衡量。
目前,中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国际自愿碳信用供应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