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绿金参考丨关于成立“江苏省碳中和研究院” 助力我省提前实现碳减排目标的建议
>2021-1-16
2020年9月22日及12月12日,我国两次向世界宣布,力争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我国下一阶段的经济结构转型和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也表明了我国对完成《巴黎协定》气候承诺的信心与决心。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省份之一,如何进一步落实国家对于碳中和最新要求,抓住碳中和战略机遇,研究发布我省实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是摆在全体江苏人面前的重大课题,建议筹建“江苏省碳中和研究院”,为实现我省碳中和目标打下扎实基础。
一、“碳达峰”将成为“十四五”时期政绩考核重要指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稳步、高速增长,于2010年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碳排放总量也在急剧増加,于2007年超过美国和欧盟,跃居世界首位。目前,在国际减排压力日益増加的严峻形势下,我国的碳排放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对全球事务负责任且有担当的大国,中国于2014年11月与美国联合发布《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承诺碳排放在2030年左右达峰并争取尽早达峰,且在2015年12月的巴黎气候大会上重申了这一承诺。2020年9月22日及12月12日,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及纪念《巴黎协定》达成五周年气候雄心峰会上,我国两次向世界宣布,力争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12月16-1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确定为2021年八大重点任务之一。碳中和承诺不仅是从国内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角度做出的现实选择,更是回应了国际社会对我国及全球气候变化的关切,彰显我国政府对碳减排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
为保障“碳中和”目标的顺利实现,预计“十四五”时期相关“碳达峰”相关指标将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系统中,以改善单纯追求GDP规模与速度为核心的政绩评价体系,这将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提出新要求。
江苏省作为全国制造业大省,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总体来看,江苏省重化型产业结构、煤炭型能源结构、开发密集型空间结构尚未根本改变,在此情形下,江苏省面临节能降碳的巨大转型压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江苏时强调要“着力在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走在前列”。面对总书记的殷切希望,江苏省必须加快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区域结构的低碳化变革,分阶段、分部门、分地区有序推进、提前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成为各省市绿色发展的表率和示范。
三、筹建“江苏省碳中和研究院”是实现“碳中和”目标重要保障
“碳中和”要求实现人为碳源排放和人为碳汇清除相互抵消,既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科学问题,涉及宏微观经济、计量经济、碳交易、大气、海洋、陆地、生态等众多领域,仅靠现有的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难免捉襟见肘,需要有专门机构,聚集跨学科的各路专家,通过详实数据精准研究江苏省实现“碳中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没有精准数据与深度研究基础上的“碳中和”可能是一个拍脑袋工程。
为加快推动省级层面设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实现路径,确保比全国提前,为中西部地区预留空间,建议我省依托省内高校、专业智库、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尽快着手组建一家拥有跨学科专业背景、多层次专业人才、多领域学术研究为一体的专业化省级碳中和研究院。该研究院应致力于在全球视野下分析和研究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绿色发展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并做好相关的人才培训和宣传推动工作,助力我省向着可持续的、公平的、富有气候韧性的方向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