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是英文Environmental(环境)、Social(社会)和Governance(治理)的缩写,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社会、公司治理而非财务绩效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2006年,高盛首次将环境、社会和治理概念整合在一起,明确提出ESG概念。2008年5月,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指引》,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今年9月25日,为了鼓励和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自愿信息披露,提高自愿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上交所制定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自愿信息披露》,其中明确指出,科创公司自愿披露的信息除战略信息、财务信息、预测信息、研发信息、业务信息、行业信息外,还包含社会责任信息。随着国内外关于ESG信息披露相关细则政策的陆续出台,社会公众、投资者、金融机构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注度也逐步提升。
对企业ESG信息披露的要求,是强化企业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的有效手段之一。企业考虑到声誉、社会影响等因素,会更倾向于减少对污染型项目的投资、增加对绿色项目的投资或者加强对企业绿色生产、环保经营的投入。作为绿色金融的五大支柱之一,信息披露可以有效地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转型与升级,从而加快碳中和目标早日达成。
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发表题为《发展绿色金融 促进低碳发展》的讲话。1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2020江苏省绿色金融年度峰会发表《碳中和背景下绿色金融的进展和对江苏的建议》讲话。两位领导的讲话都不约而同地强调了ESG信息披露的要求。
作为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和省内绿色金融领域的专业智库机构,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自2019年开始投入ESG信息披露领域的研究工作,2020年下半年完成相应方法模型、指标数据和评价体系工作。中研绿金院和华鑫证券强强联合,结合国内外领先的ESG评价细则与相关政策,制定了具体行业指标库,选择了两个具体行业(金融和化工)进行了信息披露完整度与信息披露质量双重评价,并于2020年江苏省绿色金融年度峰会上正式发布“上市公司ESG100指数”、“上市公司ESG金融20指数”和“上市公司ESG化工20指数”。通过系统、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面向企业ESG信息披露的全套方法,并得到了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指数结果。目前,研究团队基于成果,启动了对部分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辅导和协助工作,旨在为江苏省率先实现省内上市公司ESG强制披露过程中创造条件。
加强ESG信息披露强制化建设对江苏省绿色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了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号召,推动省内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体系的建设,提出以下三条建议。
一、加快顶层设计,逐步完善体系化的ESG披露制度
结合自身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现状,出台ESG相关的评价指引和激励政策,从制度上保障ESG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强制化披露方面,要完善相应的法规建设和评价指引的制定,提高企业整体的信息披露意识。在激励机制方面,对落实ESG理念较好、ESG表现较优的企业给予项目投资、政府采购、品牌宣传等方面的支持与奖励。
二、开展多行业覆盖的ESG评价,建立江苏省ESG指数
积极开展江苏省ESG指数的评价工作,首先对省内全部上市公司进行ESG指数评价,再将指数的样本范围逐步细化至特定行业,如我省的轻工业、化工行业等一些集聚产业、优势行业;或细化至特定区域,如十三个地级市等,形成全面且有针对性的ESG指数,从而更有效、更科学地反映我省上市公司承担环境与社会责任的现状。
三、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ESG指导,促进碳中和目标实现
积极引入和培育专业化的第三方ESG评级机构,利用第三方机构专业的平台和成熟的评级模式,为省内企业提供高质量的ESG指导与咨询,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积极推动我省的ESG信息披露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建议明确提出省内上市公司率先全面实现ESG信息披露的目标和进度表,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推动产业转型与升级,从而促进全省碳峰值、碳中和目标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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