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金回顾 | 2020 年江苏省绿色金融优秀论文:《五大绿色金融试验区绿色金融模式及对江苏的启示》回顾
>2020-12-22
12月12日,由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南京江北新区财政局、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和南京江北新区科技投资集团联合主办的“谋划‘十四五’新发展,开创绿色金融新篇章 2020江苏省绿色金融年度峰会”在南京江北新区隆重举行。大会上,为十大绿色金融杰出机构、十大绿色金融创新案例、十大绿色金融优秀论文授牌证书。现将优秀论文进行逐一刊发,供大家学习参考。
摘要:本文在梳理五大绿色金融试验区绿色金融实践内容和效果的基础上,探讨其各自的发展模式及可资借鉴的经验。并对比江苏省绿色金融发展的不足,探索江苏省绿色金融发展的路径,从顶层设计、激励机制、产品服务创新、信息披露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促进江苏省绿色金融的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金融试验区;绿色金融模式;创新
长期以来,由于过度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了保护环境,使得生态环境恶化、能源资源枯竭等问题日益凸显。1980年,联合国大会提出要确保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国际上很多商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不断加入和推动,逐渐形成了对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共识。绿色金融开拓性地在金融创新中引入环保因素,研究金融业务环境风险评估、绿色金融产品开发,强调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整合,谋求通过多样化金融工具的运用来促进环境保护。2015年12月,《巴黎协定》的签署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指明了方向,标志着全球经济活动开始向绿色、低碳、可持续转型。2016年9月6日,中国倡议下的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正式成立,开启了中国和世界并肩研究绿色金融的新纪元。它首次把绿色金融写入杭州峰会公告,并发布了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指导性文件《2016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阐明了绿色金融的定义、目的、范围及面临的挑战。在G20的推动下,许多国家开始发布支持本国绿色金融或可持续金融发展的政策框架或路线图,国际市场也不断涌现各种绿色金融产品。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战略统领下,树立了“环境就是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GDP”的理念。2016年8月31日,人民银行、发改委等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但绿色金融毕竟是新生事物,我国从总体上看仍处于探索阶段,发展经验不足,需要选择部分地区进行改革试验,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而在更大范围推广。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批准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进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基层实践。本文将通过对五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践的分析,总结五大试验区的发展模式和特点,在分析江苏省绿色金融发展不足的基础上,对五大绿色金融试验区的做法进行借鉴,从而探索适宜江苏省绿色金融发展的路径,推进其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
2017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七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公布建设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方案。这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是: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贵州省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江西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五个方案各有特点,但也有共同关键词:如先行先试、绿色、科学、服务实体、防范风险等。方案对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提出了五年目标。如今,三年多过去了,这五省的绿色金融均有了一定发展,实践效果也逐渐显现。
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是华南地区唯一一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其在广州市花都区率先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重点探索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及推进碳金融产品的创新,努力建立综合服务辐射周边、工作机制灵活有效、风险防控稳健有序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以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形成特色鲜明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主要有九大任务,涵盖了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构建、产品和服务创新、融资渠道拓展、绿色金融要素交易市场建设、绿色保险推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金融交流、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等内容。目前,绿色金融创新建设已卓有成效。
广东省产业完善、金融基础好,在发展绿色金融市场方面有先发优势。广东省积极落实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配套措施,优化了金融招商政务服务,设立华南地区首个绿色金融政务服务中心,为试验区企业和项目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花都区从2017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0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绿色发展,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业务按年度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参加绿色保险的企业按其保费的30%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补贴等。
绿色信贷是广东省绿色金融发展速度最快的领域。截止2019年末,广州地区主要银行机构绿色信贷余额3881.52亿元,比2017年6月试验区获批时翻了一番,高于各项贷款增速6.01个百分点。花都区作为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排头兵,各类绿色机构快速增长。截至2019年底,全区引进或设立各类绿色机构超过300家。区内广州绿色金融街进驻绿色机构256家,注册资本金203.4亿元,年均增加超过100家。
在绿色债券的发行上,广州发行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继广东华兴银行发行30亿元的首笔绿色金融债、广州发展集团发行24亿元的首笔绿色企业债券、越秀集团发行20亿元的首笔绿色中期票据之后,广东每年的绿色债券同比增速均在100%以上,2019年发行金额537亿元,同比增长188%。2020年前三季度发行金额279亿元。截止2020年10月15日,广东省累计发行绿色债券108只,累计发行金额超过千亿元。总量和增速均位列全国各试验区第一。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注册地在广州花都区,自注册以来在碳金融业务上一直领先全国。至2020年7月,广东省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55亿吨,占全国碳交易试点的38.68%,稳居全国首位,而且创新的碳金融产品已为全省办理了13笔碳排放抵押融资业务,帮助企业融资6735.62万元。
广州毗邻港澳,具有与港澳地区合作的区位优势。与其他四个试验区相比,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是广东省最大的亮点。广东省与港澳地区合作设立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推进绿色建筑融资工作、申请发行绿债,并推动广州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创兴银行、广州证券、大业信托等5家金融机构率先发起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信息披露倡议,目前合作推进顺利。
浙江省作为市场经济发展起步较早的省份,在绿色金融发展上也先行一步。湖州市、衢州市被列为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城市后,省政府发布了《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阐述了浙江省绿色金融发展的任务,涵盖了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产品和服务方式、融资渠道、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绿色保险、绿色信用体系、绿色金融交流、金融服务机制、体制机制、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等十大领域。十大任务为浙江省绿色金融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使得浙江能够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调结构、转方式、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目前,浙江省在绿色金融领域已经积累了一些先行先试的经验,取得了不少成就。
浙江省非常重视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积极利用科技赋能绿色金融,完善金融供给基础体系建设,强化金融公共服务能力。除了发布《湖州市绿色项目认定方法》外,还编制了包括《绿色融资企业评价规范》、《绿色银行评价规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在内的“六项规范”。在绿色金融统计方面,湖州市发布了全国首份区域性绿色金融统计数据;衢州市构建涵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证券和绿色基金等多个领域的绿色金融监测指标体系,开展绿色企业监测。在绿色信用体系方面,湖州市已启动绿色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
浙江省绿色金融在产品和服务体系上有较大的优势。首先,绿色信贷不断创新。截止2019年末,已累计向28个园区发放贷款超19亿元,涉及小微企业600余户。其次,绿色保险试点也有突破,如:衢州首创了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总和责任保险,湖州创新发展了白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船舶油污损害责任险等产品。再次,绿色债券融资和绿色基金投放不断推进,在“三系统一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打造了绿色金融地方标准体系。目前,湖州市已累计取得30余项全国率先或首次试点成果,连续两年被《亚洲货币》评为中国最佳绿色金融创新地区,连续两年被评为长三角“40+1”城市群绿色金融竞争力第1名。
浙江是在全国率先发布区域性绿色金融发展指数的省份。2019年5月,湖州发布了《区域性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地方标准。2019年12月,湖州发布了全国首个《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指数评价规范》,为衡量区域绿色金融发展程度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标准。2017-2019年,湖州市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分别为115、139和157,绿色金融能力水平持续提高,市场活力被激活和释放。
浙江作为开放程度很高的省份,又处于经济发达开放的长江三角洲,有着得天独厚的国际合作优势。目前,湖州银行已经成为“赤道银行”,并在总行设立了绿色金融事业部,与国际金融公司及国内兴业银行广泛开展的以绿色金融为主旨的技术交流与业务合作稳步推进。
江西省绿色资源丰富,绿色生态是最大的财富和优势。为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江西省政府于2017年11月公布了《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初具规模,且绿色信贷增量占比逐年提高,贷款余额增速高于其他贷款增速,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因此,发展绿色金融有三个着力点:一是通过挖掘秀美生态的资本化、市场化价值,走绿色金融支持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生态旅游、生物医药等低碳产业的发展道路;二是正视经济社会欠发达的革命老区情况,协调发展绿色金融与金融精准扶贫;三是对接赣江新区产业发展规划,融合经济与绿色金融发展。三年多来,绿色金融发展迅速,绿色金融在支持环境保护、协调精准扶贫、融合新经济、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颇有建树。
江西省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和绿色资产证券化规模都得到快速提升。全省2018-2020年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分别列全国第4、第6和第4位。截至2020年6月底,绿色贷款余额达2466.83亿元。全省绿色产业项目库入库项目达1558个,总投资额突破1万亿元。而作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赣江新区,到2019年12月末的绿色信贷总额为65.01亿元,同比增长86%;绿色债券规模达48亿元,占发行债券总规模的57.12%。此外,“气象+价格”综合收益保险以及绿色票据标准等6项创新成果走在全国前列。
江西省不断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日益增加绿色信贷产品品种,鼓励绿色保险创新发展,还正式启动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乐安县推出了全国首个符合国际标准的自愿减排林业碳汇项目,并在广州碳排放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环交所支持会员单位远达汇通在江西开发林业碳汇项目。而绿色担保机制也日渐完善。江西省信用担保公司成功为省内首单20亿元绿色企业债提供担保,是江西省获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后的一次重要探索。
江西省也开展了国际绿色金融合作方面的研究和交流。2017年11月,九江银行邀请知名绿色金融咨询机构IPC共商绿色金融战略和合作事宜;2018年12月,江西省政府主办了国际绿色金融高峰论坛,邀请绿色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从国际国内两个视角把脉问诊,就绿色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以及如何有效提高金融服务绿色经济的能力献计献策。2019年11月,江西南昌成功举办“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论坛”,掀起了科技赋能绿色金融的“智慧风暴”;2020年11月,在南昌召开的“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来自政府、企业和银行的国内外各行业代表为江西绿色金融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发展路径规划……这些国际交流与合作有效促进了江西省绿色金融的改革与创新。
贵州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以绿色金融创新推动绿色产业快速发展为主线,支持大数据、大生态、大旅游等绿色产业健康发展。而作为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区的贵安新区主要围绕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产业布局,集聚绿色产业,形成绿色产业的生态系统,实现绿色社会资本的结构性改变。经过精心组织和安排部署,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取得了初步成效。
贵州绿金办制定出台了《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关于支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若干政策》等重要文件,全面布局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贵安新区管委会制定了《关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金融发展与绿色产业聚集;同时,对落户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后台服务中心等机构分级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等不同的奖励,有效调动了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此外,还制订和发布了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标准及评估办法,创新性地采用“指标评定法”和“环境效益综合核算法”相结合的方法学,并引入国际通行绿色金融标准,解除了银行和企业的后顾之忧。
绿色企业与项目的认证标准是绿色金融认证标准的基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积极配合省绿金办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在国家现有绿色产业项目标准基础上,探索按照农业、林业、大数据等产业分类制定绿色标准;同时,积极推动贵州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将绿色认证标准信息化,实现“绿色项目认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财政支持激励政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态管理,探索“绿色金融+大数据”的发展模式。截止目前,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中的绿色项目认证系统基础框架已开发完成。
贵州在推行绿色金融的实践中,不断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一是不断引入金融机构入驻贵安新区。目前该平台已有22家绿色金融机构入驻,已为贵安新区引进1000多亿元绿色资金;二是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一些地方性的金融机构如:贵州银行、贵阳银行、中天国富证券等先后成立了绿色金融事业部,统筹推进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三是在贵安新区辖内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了绿色金融自律机制,按照市场化原则有序、规范地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创新。
随着绿色金融政策措施不断落地,贵州省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一是绿色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发行量都快速增长。贵州银行、贵阳银行共计13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发行申请于2018年8月获得许可,贵阳银行80亿元绿色金融债已于8月份募集50亿元资金。2018年四季度,贵州银行50亿元绿色金融债分两批全部成功发行,正在持续投放绿色项目。二是引导和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和抵质押担保模式创新。2018年7月,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正式印发实施了《关于支持绿色信贷产品和抵质押品创新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和抵质押担保模式创新,辅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入。2018年8月,又印发实施了《贵州省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于当年内完成全省86家参评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的两次试算工作。
贵州很重视建立绿色金融风险管控机制。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不仅制定了相关的绿色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办法和风险预警工作方案,还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风险内部管理,完善风险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同时,贵州绿金办和贵安新区管委会建立健全绿色项目风险补偿机制,对开展绿色信贷、债券、保险和基金等业务的金融机构,按其损失金额给予风险补偿,有效地激发了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积极性。此外,运用环境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系统,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截至目前,已公布了400多家环境保护失信企业的“黑名单”。
新疆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将绿色金融的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投资,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构建了“一个核心、两轮驱动、三大布局”的绿色金融网状结构。“一个核心”即为绿色低碳技术,“双轮驱动”即为改造传统产业和培育新兴绿色技术产业,“三大布局”即在各试点地州(市)的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进行布局。它们均是在绿色金融支持下进行的改革和创新。目前,绿色金融发展初见成效。
在顶层设计方面,新疆成立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自治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新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方案实施细则》等文件,将环境治理纳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最终目标;在配套政策方面,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印发了相关实施细则,自治区财政、发改、环保等部门也将各类财政资金和有关政策向绿色金融和环境治理领域倾斜,加快制定有利于绿色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在货币政策工具使用方面,人民银行克拉玛依中心支行设立再贴现转授权窗口,申请限额3亿元,办理新疆首笔绿色票据再贴现业务。
新疆率先开展绿色项目库建设,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三个试验区新增的企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项目贷款),及其他各类有关的项目融资金融产品,必须投向绿色项目库中的项目,从而统一了绿色项目支持标准,明确了绿色金融服务对象。在2018年1月的绿色项目发布会上,有14家金融机构与42家企业共达成13项绿色项目合作协议,签约总金额近90亿元;截至2018年6月,三个试验区共有237个涉及污染防治、污水处理、清洁能源等环境治理内容的纯绿项目纳入项目库。有力地支持了绿色环境治理项目。绿色项目库的建立对于精准把握绿色金融的服务对象,统一绿色项目支持标准,加快推进绿色金融资源聚集大有裨益。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指导辖区金融机构在全国率先成立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对成员单位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进行约束。自律机制的建立既赋予了市场参与者更多的经营自主权,让金融机构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下,更多地以市场化方式发展业务,同时也将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监管)的关系,形成管理合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新疆绿色金融同业自律机制的建立,将营造共同遵守、相互监督、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互动环境,为推动新疆绿色金融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新疆在创新产品和服务上下了不少功夫。一是积极发放绿色信贷。截至2020年6月末,三地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419.1亿元,占比18.04%;其中,哈密市绿色贷款余额237.89亿元,占比34.02%,位居全国试验区第一。二是鼓励发行绿色债券。昆仑银行发行5亿元绿色金融债,全部投向绿色发展和环境治理项目;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第一期1亿元的全国首单绿色债权融资计划成功挂牌发行。截至目前,新疆金融机构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40亿元,3家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19.2亿元。三是联合建立绿色基金。昌吉州政府与招商新能源集团、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100亿元绿色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克拉玛依市成立了“公司+基金+基地+实验室”,昆仑银行卓越绿色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效满足洁净能源领域资金需求。四是努力推进绿色保险。昌吉州有14家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总额120万元,责任限额8800万元;哈密3家保险公司投入65.3亿元支持“西电东送”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环境污染责任险及险资应用。
根据五大绿色金融试验区的政策扶持和实践效果来看,具有一些共性,如在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中,均强调以金融创新推动绿色发展,做到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两不误;同时,加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在顶层设计上,坚持在政府的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但各省(区)也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差异化的实施细则和侧重点。总体而言,东部地区利用其地理位置,资源优势和政府支持,绿色金融发展较快。中西部地区受总体发展水平限制,绿色金融发展相对缓慢。但西部地区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开展国际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五省绿色金融发展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一是政府支持力度不尽相同。五省绿色金融均有政府支持,且力度较大,但省与省之间存在差异,东部发达地区政府支持力度大,中西部支持力度较小。新疆支持力度大于贵州,推测原因为国家对西部的扶持战略。二是绿色金融覆盖面不太一致。各省绿色金融产品种类丰富,不同绿色金融产品规模存在差异。总体而言东部绿色金融覆盖面积大于东部大于西部。三是外部环境上存在差异。东部地区碳金融市场起步早,中西部地区尚无或处于起步阶段。浙江的上市公司披露工作进行较好。新疆利用其便利的地理位置积极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金额远超其他省份,比较而言外部环境良好。
我国绿色金融处于初步阶段,任重道远。五大绿色金融试验区经过三年多的发展,分别具有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体现了一定的发展特色。如浙江侧重于绿色产业创新升级,鼓励发展新能源产业;广东着力探索绿色金融和经济增长的相互促进,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贵州和江西主要利用自身资源生态优势,变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为绿色发展模式;新疆主要结合其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优势和自然资源条件,大力发展风力、光电等能源相关产业。为此,这五大绿色金融实验区大致具有三种不同的发展模式。
浙江主要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金融方面的实现机制,侧重绿色金融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转型以及支持新型绿色产业的发展。因此,在实际实践中很注重把金融市场发展的优势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成功申报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湖州市和衢州市就分别侧重支持新兴绿色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绿色改造和转型。在绿色金融的创新实践中,浙江以组织机制为重要保障,绿色机构为重要基础,绿色信贷为重要途径,绿色保为重要手段,把绿色证券为重要引擎,绿色基金为重要载体,基础设施为重要动力,源源不断地把“绿水青山”变为了“金山银山”。
广东侧重发展绿色金融市场,突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广东省政府和金融机构紧密合作,同时积极调动其他社会机构和团体的力量,围绕战略性主导产业如新能源汽车等的发展,建立了绿色金融市场与经济增长相互促进的新型发展模式。广东省重点支持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投贷联动的融资服务模式,并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投向绿色产业和项目;引入证券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企业设立汽车金融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为空港经济提供支撑;支持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建立消费金融公司,引导绿色消费;通过结合股权和债权,为绿色企业提供全链条式金融服务。同时,积极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和各项防治污染、节能节水节电的环保基础设施,创新环境权益如排污权、水权、用能权等的交易,并审慎推进碳金融产品的发展。
贵州和江西的优势在于自然资源丰富,但经济的发展很容易伤及无辜的自然环境。因此,这两省主要探索如何避免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利用良好的绿色资源发展绿色金融机制,构建绿色发展方式。
江西侧重于保护生态环境,以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江西绿色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湿地保有量达到91万公顷,居全国前列。特别是赣江新区生态系统和自然景观多样,水资源丰沛,可开发利用土地较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具有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重要战略地位和辐射长江经济带的地理位置优势。所以,江西的绿色金融创新实践主要在于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绿色金融服务产品、完善绿色基础设施、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在有效保护环境资源的基础上,对传统资源进行改造升级,促使“环境更绿,生活更美”。
贵州省经济相对落后但发展速度很快,生态环境良好但十分脆弱。这种自然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纠结在全国颇具代表性。因此,在绿色金融实践中,贵州省主要大力盘活现有绿色资源,着力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等绿色经济“四型”产业。2017年,贵州省“四型”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7%。通过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的发展,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促进了“贵州制造”向产业链中高端提升。2019年,“四型”产业占比已经超过40%。而且,生态环境也没有遭到破坏。2019年,全省森林覆盖率58.5%,县城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3%,地表水水质状况总体优良,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到91.96%和91.49%。绿色青山的“金字招牌”越来越亮。
新疆侧重发展清洁能源,着力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清洁能源资源等,充分发挥其建设绿色丝绸之路的示范和向外辐射的作用。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利于发挥新疆自然净化度高、农业总体污染不大、工业处于起步阶段的比较优势。由于新疆承担着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的重大国家任务,因此,金融支持发展清洁能源就成了其必担之责。新疆鼓励金融机构设置绿色金融专营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和服务,持续推进绿色环保项目建设,并成为全国首个建成绿色项目库的试验区。截至2019年底,全疆绿色贷款余额2164.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10.5%。而且,不良资产率很低。作为绿色金融试点区的哈密市绿色信贷余额263亿,占贷款余额高达40.89%,不良资产率为零,绿色信贷占比和资产质量均稳居全国各试验区之首,有力支持了其清洁能源、绿色交通与工业节能等产业的发展。
2018年10月8日,江苏省环保厅等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江苏省财政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体系的正式建立。目前,江苏省绿色金融的探索虽然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相对于五大绿色金融创新实验区都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而言,江苏省在绿色金融的发展上的特色不够突出。江苏和浙江广东经济发展水平相近,产业结构相似,却在绿色金融上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
绿色金融发展需要基层探索和顶层设计的有机结合,但江苏省开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并未充分发挥,缺少合理的规划设计,使得绿色项目界定标准不统一。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业务时会受到两类标准方面的困扰:一是同一类绿色金融工具之间存在标准差异;二是不同绿色金融工具之间存在标准差异。绿色项目的分类存在互相交叉的现象,同类项目在不同分类下都有涉及。这给发行人和金融机构的实务工作人员造成影响,无法清晰判断一些项目到底归属哪个类别。而且,在顶层设计和地方基层探索之间还存在一些衔接难题,地方政府对本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创新权限、监管规则调整、配套制度建设等事项上受限,从而影响了绿色金融的纵深拓展。
由于起步晚,错过了第一班绿色金融实验区的列车。江苏省虽然是东部经济大省,但在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上较为零散化,落后于新疆、贵州等试验区。绿色金融并没有形成成熟的体系,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关于绿色发展的财税政策大多针对特定节能环保企业或项目展开,对相关绿色金融业务的激励政策还不够;激励措施的落地情况只有绿色债券领域实施较好,但激励范围大多局限于设立绿色审批通道、放宽相关指标限制等层面,其他激励措施,如贴息、再贷款、担保等手段进展有限。绿色金融产品也缺少成本优势,很难调动金融机构的内生动力。
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关键要充分发挥金融业的多种功能。但江苏省的绿色金融功能远未发挥出来:一是绿色发展存在巨大融资缺口。江苏省绿色金融产品占全部金融产品的比重很低,绿色信贷仅占全部信贷余额的10%左右,远远无法支撑绿色产业所需要获取的融资资源;二是缺少长期、权益类绿色资金来源。目前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融资来源仍然以银行信贷资金为主。对于绿色产业发展的长期规划而言,期限较短的银行信贷资金并不理想,亟需期限较长的权益类资金的加入;三是金融的信号价格等功能薄弱。金融的功能不仅仅在于融资,在风险管理、价格信号、信息提供等方面同样大有可为。但江苏省绿色金融产品市场不够完善,仅局限于信贷和部分债券及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单一,创新能力不足,缺少融资之外的功能,限制了其竞争力的提升。
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持。江苏省绿色金融发展尚处在探索阶段,没有充分结合大数据,也尚未出台针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详细规定和办法。这使得市场投资者无法进行真正的绿色投资,难以坚定投资者进行绿色投资的信心;也使得绿色股票指数和ESG指数缺少上市公司的信息基础导致绿色指数产品的发展受阻。
绿色金融风险的来源十分广泛,包含传统金融业务的风险和创新型金融业务的风险,因此,在监管手段和信息共享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容易招致贷款人的骗贷、骗保、以小(单个的微绿色项目)博大(整个企业变成绿色企业)或者化整为零(将一个绿色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小项目)的风险,还容易出现绿色项目杠杆率过高以及社会资本中途退出导致项目瘫痪与搁置或资本空转的问题。因此,对于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江苏绿色金融来说,如何建立有效的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以及健全的问责制度和投融资风险考核机制就成为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
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区)经济发展速度与优势不尽相同。因此,江苏省在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政策与方向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切忌照搬照抄。应在已有的成效基础上,结合五大实验区的发展模式和经验,找到最适合的绿色金融发展道路,坚持模式特色,扬长避短,最大限度地发挥绿色金融的作用。
绿色项目和绿色产品具有更强外部性的特征,决定了政府作用至关重要。从五大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践来看,政府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江苏省政府的角色应该定位于地方绿色发展的规划者、各种基础设施的提供者和体制机制的创新者,为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首先,尽快建立江苏省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政府需要对现有各监管口径和各地方的绿色金融标准进行梳理,构建多口径、多层级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明确绿色金融业务边界、便利社会责任投资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强化绿色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管控提供重要依据。其次,着力建立绿色项目库。将符合绿色金融标准的项目纳入绿色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项目库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并定期进行更新、管理和维护。再次,积极探索利用金融科技对绿色金融创新形成支撑。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绿色金融综合信息平台,一站式发布相关政策和市场信息、存储绿色产业发展数据、分析绿色金融市场布局,推进第三方认证和服务资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市场分析研究等的有机融合,促进绿色金融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和新业态的发展。
从各绿色金融创新实验区的实践来看,合适的绿色金融政策和激励措施会有力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因此,江苏省应重点解决绿色金融政策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积极做好产业和绿色金融政策调研、政策制度基础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出台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并予以落实。一是设立绿色金融体系建设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和进行产品创新、扶持绿色企业发债和上市等。同时,对绿色金融创新产品进行贴息,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绿色金融市场,因而需要注意选择科学合理的补贴对象和补贴力度,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二是充实绿色金融主体结构,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引入和推广赤道原则(EP)、绿色债券原则(GBP)等绿色金融领域国际通行的原则。积极向境外金融市场推介优势绿色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吸引境外企业来江苏参与绿色项目投资。
当前,产业转型升级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主要任务之一是淘汰落后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因此,江苏省内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借鉴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的经验,按照出台的产业规划,借助绿色金融的手段推动传统企业技术的改造和设备更新,加大对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的支持力度,构建和完善包括绿色金融战略规划、业务管理、产品创新、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等在内的银行绿色金融服务。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环境质量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服务机制,及时构建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通过绿色信贷、环境权益抵质押、绿色保险、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等产品的发展和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同时,着力发展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污染防治及资源节约利用的模式,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的环境成本。江苏可根据自身环境容量及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环境权益总量控制目标,再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选择合理公平的方式制定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及市场规则,并加强环境监管,保障环境权益交易的健康运行;创新环境权益抵押贷款等投融资机制,激励企业主动治污减排、参与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但在此过程中,地方政府也需注意环境权益交易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工作,以及与环保税的协调配合工作,合理定价,在控制污染排放和资源使用的同时也要避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
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制度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核心内容: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绿色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以及绿色项目的信息披露。因此,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主体,企业应主动披露环境信息,承担责任。企业管理层应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自己该承担的责任,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要主动承担保护环境的责任,及时披露环境信息,接受社会各层面的监督。同时,鼓励员工积极学习绿色金融业务知识,并大力引进绿色金融专业人才,配合政府和金融机构,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优质的信息披露会使企业更容易获得资本青睐,从而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而金融机构在发行绿色债券和进行绿色信贷等活动时,也应该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进行跟踪和检查,保证绿色金融产品的顺利推进。绿色项目作为对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内容,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培养绿色责任投资理念。
健全的绿色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是保障绿色金融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各绿色金融创新实验区也对此不敢懈怠。因此,江苏省金融监管机构应及时进行金融监管,探索差异化监管政策。可建立江苏省“绿色银行”评价制度、为绿色信贷设置差异化的风险容忍度,绿色债权优先受偿等差异化监管,制定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各金融机构应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对客户严格排查,审慎授信、严格用信,严格控制绿色信贷投放。此外,还应创新绿色风险补偿与绿色担保机制。通过分担部分绿色项目信贷风险损失,解除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后顾之忧;通过建立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分担机制,提高投资者投资绿色债券的积极性。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控制绿色金融风险,也才能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的作用,促进实体经济的高效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雷德雨,张占斌.贵州经济绿色发展的理论内涵、实现路径与政策创新[J].经济研究参考,2017.40.
[2]夏龙江.浙江衢州: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提供方案[N].人民政协报,2019-03-04(016).
[3]张宇,钱水土.绿色金融创新及其风险防范问题研究——基于浙江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思考[J].浙江金融,2018(04):24-30+11.
[4]马勇,曾兰兰.江西省绿色信贷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SEM模型[J].金融与经济,2017,(6).
[5]王辉.贵州绿色金融发展的实践与建议[J].中国经济时报,2018.4.11.第5版.
[6]张智富.江西绿色金融发展的差异化道路[J].清华金融评论,2017,(47):02.
[7]殷兴山.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浙江案例[J].中国金融,2018(13):17-19.
[8]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EB/OL],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7-11-22/2018-1-13.
[9]王诚.探索绿色金融“浙江模式”[J].浙江经济,2018(18):38.
[10]薛湘民,袁萍萍.新疆绿色金融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研究——以新疆昌吉州为例[J].金融发展评论,2017(11):85-92.
Can Green Credit Improve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Spatial Durbin Model
Wu Jiahui , Wang Lu and Qu Jiahui
(Schoo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Jiangsu University)
Summary:
Green development requires the coordination of economy and environment. This paper selects panel data of 30 provinces in China from 2004 to 2016, and uses spatial Doberman model to test the direct and indirect impact of green credit development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d the impact of credit structure adjustment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under the effect of green credit policy.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total amount of credit has a negative effect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but the green credit has a positive effect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the proportion of "two high" enterprises' credit is still high,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green credit policy can adjust the credit structure of banks, so as to alleviate the negative effect of bank credit on environmental quality; the main impact of green credit policy is the local area, space overflow The effect is not significant, the cooperation among regions is not enough; there is a significant spatial spillover effect in environmental quality, and the improvement of environmental quality level in a province can play a positive role in the environmental quality of neighboring provinces.
如需转载、引用本篇论文观点,请事先与论文作者联系并征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