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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邓茂芝:积极应对碳贸易壁垒,化被动为主动

>2024-10-21

9月9日,由山西省能源局、中国能源报、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数字双碳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主办的“碳足迹洞察与价值链共建研讨会”在山西太原召开。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数智碳中和研究中心主任邓茂芝围绕“国际碳贸易壁垒及企业应对”作主旨演讲。

以下为发言内容整理

自2005年欧盟开始实施碳排放交易,现在已经进入第四期。在欧盟碳交易机制体系下,减排有收益已成为现实。欧盟诸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自己购买碳配额以抵消碳排放,非欧盟企业则会增加碳排放成本。这种情况下,欧盟于2023年5月14日正式启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这是国际层面上对基础原材料建立了碳贸易壁垒。

不同国家和地区碳减排措施力度不同,有的激进严格,有的相对来宽松,这种情况下不同区域和企业也会有不同的碳成本,造成一些企业将生产工作转移到碳排放或环境管制比较宽松的地区,导致碳减排很难维系。另外,从国际上看,仅仅依靠少数国家实现碳减排无法实现全球目标,因此需要各个国家的共同努力。通过转移减排成本也能一定程度上帮助各个国家共同承担责任,使得减排成本扩展到国际市场。

在此背景下,欧盟率先制定了碳关税机制。碳贸易壁垒指一些以应对温室气体减排为名义设置了碳相关贸易政策措施和标准,特别是实施碳减排机制的国家地区,为保护国家避免碳泄露,实现碳相关贸易条件措施。欧盟已经建立了碳市场,碳市场对主要原材料工业要分配碳配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年度要进行抵消。碳配额可来自于欧盟分配,也可来自于通过拍卖或市场交易等,这些企业承担了碳排放成本。

欧盟针对我国化肥、电解铝、钢铁、水泥、电力、氢等六大行业纳入到相应产品要进行碳边界调整,这六大行业在碳排放核算上考虑了部分前提。欧盟也在探讨除六大行业外进一步扩大碳排放机制实施范围,2023年10月1日正式进入到过渡期的实施,一直到2025年底。在过渡期内,进口商提交产品的排放报告无需缴纳费用,但实际上欧盟对于排放报告的准确性有非常高的要求,如果在警告之后仍然存在碳排放不准的情况,会实施每吨15欧元的惩罚,15欧元的碳价水平比我国现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还高,由此看来过渡期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2026年1月1日政策正式实施后,欧盟将逐步降低免费配额指标,进口企业需要为产品购买证书。这些做法都是相通的,碳市场从第二期开始已经逐步降低,甚至取消对一些行业分配免费碳配额。具体碳配额通过产品实际切入的排放减去欧盟配额,再乘以产品链,另外乘欧盟碳市场的碳价就可以得到。

国家或区域层面的碳边界机制在一些专业领域也有相应措施,非常典型的就是在电池和废电池领域,除了电池以外,在最近一两年出口清单的领域,欧盟都采取了相关措施,电池和废电池法案于2023年8月17日正式生效,2024年2月18日正式施行,高于碳足迹限制就不能进入欧盟,对原材料提出很高的要求,且还包括工业电池、便携式电池等。

今年的4月30日,欧盟进一步发布便于相关企业开展电动车电池碳足迹的申报。另外,法国的光伏组件也有碳足迹的要求,并在逐步的细化。针对电动汽车方面,2023年9月19日,法国能源转型部发布了法国电动车补贴政策,对乘用车追加了一些资格限制,在很多标准和细节上针对中国企业有特别要求,我国企业需要通过不断加强碳足迹碳排放数据库因子库等建设和国际互认工作,降低出口门槛。

上述国家和行业碳足迹政策的出台有自身背景,但实际上目前相关方也都在评估,各方对贸易壁垒政策能否显著减少、能否提高碳排放绩效是存在争议的。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可能在碳排放上方面效果有待评估,但国际政策贸易配套方面在当下需要更加受到关注,特别是碳贸易壁垒消费信息体的竞争力,会加剧国际贸易的不平衡,导致全球贸易格局发生变动,对效益产生影响。碳贸易壁垒对我国而言,会增加我国产品出口成本。类似于碳标签、碳减排认证等非关税壁垒也要注意,部分国家和专业领域的措施更加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其实施往往会更加快速,不像欧盟的调节机制尚存紧密的过渡期。

这些方面的影响非常深远,通过产品生产、制造和贸易影响到整个生产、贸易格局,也影响到国际气候治理的博弈。除了国家和地区层面外,在消费者、投资者对可持续性企业ESG青睐的双层驱动下,也在加强自身生产运营,同时更加注重产品碳足迹、低碳化和供应链碳中和,也纷纷对供应链、价值链提出产品碳足迹管控和要求。

通过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脱碳,实际上把中国企业也带入到不可逆转的潮流。针对碳贸易壁垒,我国也在加强应对,除了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加强数据库建设、标准建设、国际任务外,企业应是最直接的参与者,企业如何应对碳贸易壁垒,应摆在重要地位。

企业在应对碳足迹管理和碳贸易壁垒上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除了提到的范围1(直接排放)、范围2(间接排放)以外,范围3(范围2之外的其他间接排放)往往是企业过去比较忽视的,但范围3供应链的排放在很多企业中又非常重要。另外一方面,终端消费者和投资者对绿色低碳消费是长期趋势,如何顺应趋势,同时落实国家“双碳”目标,更好突破碳贸易壁垒还需要开展一些具体工作。

对此我有几点建议。第一,科学规划开展碳足迹能力建设。要加强碳足迹管理体系,秉承对外设计技术路径规划制定计划。另外,也要加强碳足迹能力建设,开展常态化思路、不同维度的能力建设,建设从科学认识到逐步把握发展趋势到制定企业的碳管理能力。

第二,开展全生命周期评价,利用碳足迹来促进企业的低碳种子。首先要摸清制定改进措施,要界定系统边境范围,明确目标产品碳足迹核算范围,建立全生命周期模型,收集制定全生命周期数据,进行量化评估和报告,并且开展权威机构认证,逐步对外进行披露展示。改进措施不仅会降低碳足迹管理成本,也能加强供应链绿色管理、应对环境风险能力,还能变绿色贸易壁垒为绿色营销。龙头企业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搭建碳足迹数据库。要积极参与各项标准和场景碳足迹完善,要构建企业数据库,获得企业实际准确公开透明的碳足迹核算基础,这样能够为下一步产品碳足迹认证和对外展示取得互信。

同时,要充分发挥碳足迹应用。足迹涉及到不同原料、不同物料以及现场工艺和环节的精准计算,因此碳足迹分析是非常有效的工具,通过碳足迹以及分析和对标能够帮助制定低碳转型路径,提前实施减排措施,在工艺上、能源类型上、碳策略上都能够评价,制定科学的措施。

第三,要开展供应链管理,保障绿色生态。这方面对于能源密切型企业的环境非常重要。此外例如消费电子等行业也都在自行开展供应链管理,很多企业都已走在前面,提供了良好经验。

最后,要综合应用大数据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技术,建立碳足迹管理平台,提升核算交易的可靠性和集思性,提升效率和水平,助力企业全面掌握和优化碳足迹情况。这是逐步递进的过程,通过方方面面的措施能够有效提高碳足迹管理水平,帮助积极应对碳贸易壁垒,变被动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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