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绿金参考丨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 推动绿色信贷快速发展
>2020-12-02
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 推动绿色信贷快速
自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安吉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到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绿色发展已经从一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理念追求,进化为明确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要如期实现“碳峰值”、“碳中和”的目标,需要自上而下、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对相关行业的金融支持,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很多地区已经相继出台了不少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有些力度还比较大。这些政策措施,大多集中在财政通过补贴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的资金向绿色产业倾斜,手段相对单一,同时也对财政构成了持续的压力,有些财力不足的地方则无法同步跟进,不同地区的政策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不平衡。这些情况对于绿色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反而带来干扰,不利于绿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如何优化政策引导机制,让金融机构产生内生性的激励机制,而不是简单地依靠外部补贴来引导?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建议,可以先从银行业开始,从研究针对商业银行的、有限度的差异化监管、考核机制开始,抓住一些关键元素,根据支持绿色发展的要求做出适当的调整。其中从巴塞尔协议的监管、经济资本和资本充足率的考核要求出发,是一种可以尝试的途径。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银行的风险需要消耗资本,经济资本(EC)就是弥补风险发生时所带来的损失所需要的资本,其中最重要的风险部分是信用风险。经济资本占用越少,资本充足率就越高。因此除了单纯追求会计账面利润之外,银行为了符合巴塞尔协议的监管要求,还需要对每一笔资产业务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测算出该笔业务的风险权重(RW),由此计算出该笔业务的风险加权资产(RWA)、所占用的经济资本,在总行层面最终计算出这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目前,国内主流商业银行均已采用了内部评级法(简称内评法,IRB)来建立相关的数学模型和进行具体的测算,主要原理是根据违约概率(PD)、给定违约概率下的损失率(LGD)、违约总敞口额(EAD),以及期限(M)等因素来决定一笔资产业务的风险权重。因此,通过对不同的银行资产项目设定不同的风险权重,可以影响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同时,一方面,从国家对绿色发展的重视,各种资源的倾斜来分析,绿色产业的发展将迎来长久的利好,行业契机开始显现;另一方面,绿色行业由于环境风险相对较小,环境风险向信用风险转化的机率也比非绿行业更低,因此整个绿色领域相关行业的信用风险程度可以认为低于非绿行业。因此除了通过政府号召、财政补贴的手段鼓励加大对绿色企业的信贷支持之外,对于符合一定条件(如获得绿色企业认证、发布高质量的合格的ESG报告、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等)的信贷资产,若能引导商业银行通过专门的模型测算,适当调低其违约概率和给定违约概率下的损失率,从而降低其资产风险权重,则将可从银行内生激励机制的角度来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绿色产业倾斜,从而达到金融助力绿色产业发展的效果。各级政府也可更多地通过“拨改贷”的方式,将部分给绿色产业的直接补贴通过银行信贷风险补偿的杠杆模式,以此减少可能的违约总敞口额,则既可大幅度放大银行信贷资金的投入力度,又可切实降低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风险权重和风险加权资产,减少经济资本占用,保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对于还未采用内部评级法的商业银行,在标准法下也可以尝试在风险权重设置方面进行适度调整,起到鼓励绿色金融业务的作用。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在商业银行开展此类经济资本差异化计提时,一方面能够给予一定指导,另一方面也能够给予一定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