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自愿碳市场”)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完成登记。这是我国自愿碳市场建设取得的重要实质进展,对推动和激励我国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自愿碳市场是我国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政策工具。符合条件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经第三方机构审定与核查、注册登记机构审核后,可将减排量登记为核证自愿减排量,通过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平台开展交易,获得减排收益。我国坚持建设高质量自愿碳市场,在制度体系建设、技术规则设计、数据质量监管等方面充分借鉴国际规则,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提升项目和减排量质量的措施,对申报材料质量开展严格审核,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提升我国自愿碳市场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
此次获得登记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由位于江苏、甘肃等地的海上并网风力发电和并网光热发电项目产生,已登记的核证自愿减排量共9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预计将在10年内年均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约35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首批核证自愿减排量的登记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带来新的机遇,一方面为我国控排企业提供了多样化履约选择,有效降低企业履约成本,推动实现碳市场低成本降碳的政策目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为减排机理清晰、降碳效果好但减排成本较高的项目提供了额外资金支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持。未来,随着自愿碳市场支持领域的进一步扩大,更多减排项目将参与自愿碳市场交易,我国自愿碳市场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首批新CCER项目已公示登记,截至记者发稿前,已有9个项目公示登记,涉及海上风电、光热发电。
记者根据项目公示情况进行测算,首批新CCER项目预计计入期总减排量超过3500万吨,其中2个项目寿命期限30年,7个项目寿命期限25年。
据了解,CCER是经过国家核证的自愿减排项目、可交易的碳资产,能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碳配额进行抵销,抵销比例为5%,比如某企业在履约期如需清缴碳配额为10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该企业就可以用5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CCER来抵销。北京绿色交易所是全国CCER交易系统管理机构。2023年8月17日,全国CCER交易系统开通开户功能,2024年1月22日全国CCER交易正式启动。
CCER交易市场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都是全国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发展,健全环境权益统一确权登记和交易体系。”
2024年8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发布公告,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印发的《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工作事项安排的通告》相关规定,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正式成立前,由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承担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同年9月,首批26个自愿减排项目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及信息平台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批CCER签发项目公布前,国家有关部门曾于2012年建立了CCER体系,但由于市场机制不够完善等原因,2017年相关部门暂停了CCER的签发。
因此,现阶段全国CCER交易系统的交易标的CCER是上轮签发中断前的市场存量,业内将本批CCER签发项目称为新CCER。有业内人士表示,新CCER签发有望进一步活跃全国碳市场。